发明名称 |
放电灯保持机构 |
摘要 |
本发明提供一种即使大型化的灯,也可以容易安装的灯保持器。包括:一端安装有灯头的放电灯;及可以装卸地下吊着保持该放电灯的灯保持器,所述灯保持器具有:保持器侧暂时固定机构及保持器侧最终固定机构,所述放电灯的灯头具有:与保持器侧暂时固定机构扣合的灯侧暂时固定机构;及与保持器侧最终固定机构扣合的灯侧最终固定机构,通过将该放电灯的灯头插入灯保持器,并旋转灯头,使保持器侧暂时固定机构与灯侧暂时保持机构扣合,进行两者的暂时固定,而且,其后使保持器侧最终固定机构与灯侧最终固定机构动作,最终固定两者。 |
申请公布号 |
CN101021302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7.08.22 |
申请号 |
CN200710005267.X |
申请日期 |
2007.02.12 |
申请人 |
优志旺电机株式会社 |
发明人 |
松岛竹夫 |
分类号 |
F21V21/00(2006.01);H01J61/00(2006.01) |
主分类号 |
F21V21/00(2006.01) |
代理机构 |
中原信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人 |
钟强;关兆辉 |
主权项 |
1.一种放电灯保持机构,包括:一端安装有灯头的放电灯;及可以装卸地下吊着保持该放电灯的灯保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灯保持器具有:保持器侧暂时固定机构及保持器侧最终固定机构,所述放电灯的灯头具有:与保持器侧暂时固定机构扣合的灯侧暂时固定机构;及与保持器侧最终固定机构扣合的灯侧最终固定机构,通过将该放电灯的灯头插入灯保持器,并旋转灯头,使保持器侧暂时固定机构与灯侧暂时保持机构扣合,进行两者的暂时固定,而且,其后使保持器侧最终固定机构与灯侧最终固定机构动作,最终固定两者。 |
地址 |
日本国东京都千代田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