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信息记录装置、信息记录系统、程序及记录介质
摘要 将内容记录到另一信息记录介质而不会伴随不正当复制。将第一光盘中记录的复制一次内容写入第二光盘(步骤409)。该写入结束后,对第一光盘照射与记录功率同等的功率的激光,使得不能从第一光盘再现复制一次内容(步骤415)。由此,第一光盘中记录的复制一次内容被删除,复制一次内容被移动到第二光盘,从而可以记录在第二光盘中而不违反复制一次内容的属性。即,可以将内容记录到另一信息记录介质而不会伴随不正当复制。
申请公布号 CN1947180A 申请公布日期 2007.04.11
申请号 CN200580013072.9 申请日期 2005.04.21
申请人 株式会社理光 发明人 高桥正悦;铃木良一
分类号 G11B7/004(2006.01);G11B7/0045(2006.01);G11B7/0055(2006.01);G11B20/10(2006.01) 主分类号 G11B7/004(2006.01)
代理机构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代理人 邵亚丽;吕晓章
主权项 1.一种信息记录系统,以光盘作为信息记录的对象介质,其特征在于,该信息记录系统包括:两个光盘装置,进行对于光盘的信息的记录以及再现;以及控制部件,将所述两个光盘装置中、一个光盘装置中设置的第一光盘中记录的内容写入另一个光盘装置中设置的第二光盘中时,从所述一个光盘装置对所述第一光盘照射与记录功率同等的功率的激光,使得不能从所述第一光盘再现所述内容。
地址 日本东京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