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格式化销售的方法及其装置 |
摘要 |
本发明公开一种格式化销售的方法及其装置。该方法包括客户利用手机拨通订购电话、销售商在非通话状态收集到客户手机号码、销售商依据手机号码收缴货款并提供产品或服务等步骤。客户可以确认订购行为。利用电信智能业务同步对电话进行记录,公证机关可以公证客户的订购行为。该装置是一种计算机应用系统,可以收集来电电话号码并对来电进行处理。本发明具有销售成本低、自动化程度高、用法简单的优点,可广泛应用于销售格式化保险、格式化彩票、门票、公交车票、地铁票、高速公路票、火车票,还可应用于定额捐款、硬币兑换、预付费卡充值、有偿下载、有偿短信服务等领域。 |
申请公布号 |
CN1912911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7.02.14 |
申请号 |
CN200510125273.X |
申请日期 |
2005.11.22 |
申请人 |
颜立新 |
发明人 |
颜立新 |
分类号 |
G06Q30/00(2006.01) |
主分类号 |
G06Q30/00(2006.01) |
代理机构 |
|
代理人 |
|
主权项 |
1.一种销售商销售格式化产品或服务的方法,其包括步骤:A.销售商事先公布一个格式化产品或服务的格式化销售合同,包括产品或服务的品质、价钱、格式化销售的程序、争议解决办法等合同要素;B.销售商事先公布一个或多个专门用于订购上述格式化产品或服务的订购电话,该订购电话来电时不用进入通话状态,销售商就可以利用该订购电话收集到来电的电话号码;C.客户利用客户手机拨通订购电话;D.销售商利用该订购电话在非通话状态收集来电客户的手机号码并在订单信息数据库中登记来电客户的手机号码、来电时间等必要信息;E.销售商依据来电客户手机号码,按照格式化销售合同的约定收缴客户购买产品或服务的货款。如果收缴货款成功,则客户与销售商双方买卖关系成立,否则,双方买卖关系不成立,销售商作出相应处置即可;F.如果双方买卖关系成立,客户依据客户手机号码取得购买的产品或服务。其中,格式化产品或服务指的是,该产品或服务不针对特定某个或某些客户,可以由销售商对外公布一个格式化合同,对于所有的购买者而言,都是一样的约定的品质,都是一样的价钱,愿意购买者自行购买即可,购买行为即是买卖双方的签约行为。 |
地址 |
518054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桂庙路荔园大厦甲座4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