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一种可作置物推车之滑板车,其包含有一踏板、 一转向接头、一主杆以及一轮轴,该踏板后端枢设 有一后轮,该转向接头设于踏板前端并包含有一纵 管部,该主杆以其底端穿过转向接头之纵管部,其 顶端并横向设置有两握把,该轮轴以其中段设于该 主杆底端,其两端并各枢设有一前轮;其特征在于: 该转向接头尚包含有一横管部,该横管部以一快拆 接头与踏板前端枢接,使踏板可作纵向枢转,且该 轮轴前侧尚设有一置物装置。 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可作置物推车之滑 板车,其中,该轮轴前侧凸伸出一支撑架供该置物 装置设置其上。 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所述之可作置物推车之滑 板车,其中,该置物装置包括有一背框、一底框以 及两侧框,该背框系纵向设置于轮轴前侧,该底框 系设置于支撑架上,并以其背侧枢接于背框底缘, 该两侧框分别设于该底框左右两侧,该底框顶面形 成一可供物品放置其上之置物平面。 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所述之可作置物推车之滑 板车,其中,该背框顶缘设有一扣片。 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所述之可作置物推车之滑 板车,其中,该置物装置包括有一背框、一底框、 两侧框以及一前框,该背框系纵向设置于轮轴前侧 ,该底框系设置于支撑架上,并以其背侧枢接于背 框底缘,该两侧框分别设于该底框左右两侧,且其 各包括有一内框以及一外框,该内框以其一侧枢接 于背框一侧,以其另侧与外框一侧枢接,该前框分 别以其左右两侧与两侧框之外框之另侧枢接,于该 背框、底框、两侧框与前框间形成一可供置物之 置物空间。 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所述之可作置物推车之滑 板车,其中,该背框顶缘设有一扣片。 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所述之可作置物推车之滑 板车,其中,该底框前缘具有一向下延伸之扣合部 。 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至7项之任一项所述之可作置 物推车之滑板车,其中,该支撑架底部向下延伸出 支撑脚。 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至7项之任一项所述之可作置 物推车之滑板车,其中,该轮轴顶部设有延伸片,且 该背框系固定于延伸片上以设置于轮轴前侧。 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所述之可作置物推车之滑 板车,其中,该主杆上设有一扣环。 1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0项所述之可作置物推车之 滑板车,其中,该主杆上设有可活动调整的快拆接 头,且上述之扣环系设于该快拆接头上。 图式简单说明: 第一图:为本创作可作置物推车之滑板车之一较佳 实施例之立体图。 第二图:为第一图所示之可作置物推车之滑板车之 局部放大侧视图。 第三图:为第一图所示之可作置物推车之滑板车之 实施状态侧视图,为表示其收折成一置物推车之型 态。 第四图:为第一图所示之可作置物推车之滑板车之 局部放大动作示意立体图(一),为表示其底框向上 枢转之情形。 第五图:为第一图所示之可作置物推车之滑板车之 局部放大动作示意立体图(二),为表示其侧框向内 推入之情形。 第六图:为第一图所示之可作置物推车之滑板车之 局部放大动作示意立体图(三),为表示其置物装置 完成收折之情形。 第七图:为本创作可作置物推车之滑板车另一较佳 实施例之立体图。 第八图:为第七图所示之可作置物推车之滑板车之 实施状态立体图,为表示一皮箱置于其置物装置上 之情形。 第九图:为第七图所示之可作置物推车之滑板车之 动作示意立体图,为表示其置物装置收折之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