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具有显示功能之反射装置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具有显示功能之反射装置,系包括一同时具有可反光及可透光特性的反射镜片;一组配在该反光镜背面的发光显示组件,该发光显示组件包括至少一发光组件及一电路板的组合,而且该电路板上预设有电子电路;一用以与该电子电路形成讯号连接之无线讯号接收单元,该无线讯号接收单元可接收外界输入的无线讯号;藉此当该无线讯号接收单元收到讯号,则该电路板上的电子电路形成通路,使该发光显示组件之发光组件能够发出光线并透出该反射镜片。藉由该发光组件所显示的文字/图样,提供主动提示的功能,而且本创作无需以电线连接取得讯号,所以可减少布线及安排线材的不便。 |
申请公布号 |
CN2836042Y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6.11.08 |
申请号 |
CN200520065849.3 |
申请日期 |
2005.10.19 |
申请人 |
金志雄 |
发明人 |
金志雄 |
分类号 |
G02B27/02(2006.01);G09F13/00(2006.01) |
主分类号 |
G02B27/02(2006.01) |
代理机构 |
广州三环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成明新 |
主权项 |
1、一种具有显示功能之反射装置,其特征在于它系包括:一反射镜片;一发光显示组件,系组设在该反射镜片背面,包括至少一发光组件及一电路板的组合,其中该电路板上预设有电子电路;一无线讯号接收单元,系与该发光显示组件形成讯号连结;藉此,当该无线讯号接收单元收到讯号,则该电路板上的电子电路形成通路,使该发光显示组件之发光组件发出光线并透出该反射镜片。 |
地址 |
528200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第103号信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