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一种音箱之改良结构,包含: 一箱体,其具有一开口; 一盖板,其具有至少一发声装置,该盖板的其中一 面接合于该开口; 其中,盖板的面积大于开口的面积。 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音箱之改良结构,其中, 该盖板的其中一面与该开口的接合方式可为以下 任一种:以黏合物黏合、以连接元件接合及于盖板 设一与开口对应的凹槽,使得开口得以嵌入接合。 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音箱之改良结构,其中, 该盖板的材料可为以下任一种:木制材料、塑化制 材料、金属制材料、萤光材料及可透光材料。 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音箱之改良结构,其中, 该盖板的造型可为以下任一种:几何造型、卡通造 型、生物造型、食物造型、交通工具造型、建筑 物造型、景观造型及生活用品造型。 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音箱之改良结构,其中, 该盖板与该开口接合的另一面可设有以下任一种 图案:平面图案及立体图案。 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之音箱之改良结构,其中, 图案之设置方式系可藉印刷之方式。 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音箱之改良结构,其中, 该盖板可设有至少一孔洞,该至少一孔洞的形状可 为以下任一种:几何形状、卡通形状、生物形状、 食物形状、交通工具形状、建筑物形状、景观形 状及生活用品形状。 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音箱之改良结构,其中, 更包含至少一发光装置,其可设于以下任一处:该 箱体及该盖板。 图式简单说明: 第一图为习知音箱的立体图。 第二图为本创作之较佳实施例的分解图。 第三图为本创作之较佳实施例的立体图。 第四图为本创作之较佳实施例的侧视图。 第五图为本创作之第二实施例的立体图。 第六图为本创作之第三实施例的立体图。 第七图为本创作之第四实施例的立体图。 第八图为本创作之第五实施例的立体图。 第九图为本创作之第六实施例的立体图。 第十图为本创作之第七实施例的立体图。 第十一图为本创作之第八实施例的立体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