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一种装饰灯具鹿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装饰灯具鹿,包括:主体、头颈部、腿、装饰灯及缠绕体,所述主体、头颈部和腿构成骨架;其中,所述的头颈部与主体为可拆卸设置,后背部与主体为活动联接,所述骨架上缠设有缠绕体。所述腿部的一侧与主体固定联接,另一侧为活动联接,该腿部可弯折于主体的下部;主体内设有电机,可传动该头颈部摆动。本实用新型克服了公知技术的缺陷,在运输时,可将头颈部与主体拆卸、收折,使得体积减小,运输、存贮简单方便;在安装时,其主要是以固定钩钩设固定孔方式联接,安装容易;并且其可以动物为造型,在电机带动下头颈部可摆动,使得该灯具独特新颖、形象生动,更具美感。 |
申请公布号 |
CN2784722Y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6.05.31 |
申请号 |
CN200520000493.5 |
申请日期 |
2005.02.06 |
申请人 |
陈珍源 |
发明人 |
陈珍源 |
分类号 |
F21S4/00(2006.01);F21S10/00(2006.01);F21V21/10(2006.01);F21V21/14(2006.01);F21V21/00(2006.01);F21W121/00(2006.01) |
主分类号 |
F21S4/00(2006.01) |
代理机构 |
北京三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董惠石 |
主权项 |
1、一种装饰灯具鹿,具有主体、头颈部、腿、装饰灯及缠绕体,所述主体、头颈部和腿构成骨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头颈部与主体为可拆卸设置,该主体的后背部与主体为活动联接,所述缠绕体缠设于骨架上。 |
地址 |
510931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市城郊镇大夫田民乐茶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