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使用存储卡的个人数字助理系统恢复方法
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使用存储卡的个人数字助理系统恢复方法,包括以下步骤:将个人数字助理连接到电源,重新启动,确认是否插入存储卡的步骤;如果没有插入存储卡,将系统初始化,驱动OS,如果已插入存储卡,进入挽救模式的步骤;在挽救模式里,如果在存储卡中存储了系统信息,选择恢复模式,将系统信息复制到个人数字助理的快闪存储器上的步骤;将系统信息复制到快闪存储器上后,通过复制到快闪存储器的系统信息,将系统初始化,驱动OS的步骤。本发明通过使用携带方便的存储卡,达到容易,方便地恢复个人数字助理系统的效果,能减少恢复个人数字助理系统所花费的人力及时间的浪费。
申请公布号 CN1770102A 申请公布日期 2006.05.10
申请号 CN200410067677.3 申请日期 2004.11.01
申请人 乐金电子(昆山)电脑有限公司 发明人 阿在龙
分类号 G06F9/445(2006.01) 主分类号 G06F9/445(2006.01)
代理机构 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代理人 王月珍
主权项 1、一种使用存储卡的个人数字助理系统恢复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几个步骤:将个人数字助理连接到电源,重新启动,确认是否插入存储卡的步骤;如果没有插入存储卡,将系统初始化,驱动OS,如果已插入存储卡,进入挽救模式的步骤;在挽救模式里,如果在存储卡中存储了系统信息,选择恢复模式,将系统信息复制到个人数字助理的快闪存储器上的步骤;将系统信息复制到快闪存储器后,通过复制到快闪存储器的系统信息,将系统初始化,驱动OS的步骤。
地址 215334江苏省昆山市前进东路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