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影像形成装置
摘要 从纸供应单元18a至18d之任何一个所提供之记录媒体系藉由一影像形成部分14来列印,然后,形成影像之记录媒体系经由一个沿着垂直方向形成之运输路径32来运输,接下来,记录媒体会被退出至一退出单元16,其中退出单元16系安置在影像形成装置主体12之上部份。当处理卡匣64a之显影装置60具有一个显影剂存放空间70时,由光学写入装置58来光学地写入之影像载体44之潜在影像写入位置”P”系安置在较低于这个显影剂存放空间70之至少一个部份之位置,而在纸供应单元18a和光学写入装置58之间的空间则可以减小。
申请公布号 TWI253547 申请公布日期 2006.04.21
申请号 TW092103393 申请日期 2003.02.19
申请人 富士全录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齐藤学
分类号 G03G15/00;G03G15/20 主分类号 G03G15/00
代理机构 代理人 赖经臣 台北市松山区南京东路3段346号1112室;宿希成 台北市松山区南京东路3段346号1112室
主权项 1.一种影像形成装置,包含: 一影像形成装置主体,其中一退出单元系安置于其 上部份; 一记录媒体储存部分,其系沿着一实质水平方向来 配置; 一运输路径,用来运输一记录媒体,其中该记录媒 体系从该记录媒体储存部分沿着一实质垂直方向 来提供的,并且用来退出该被运输之记录媒体至该 影像形成装置主体之退出单元; 一影像载体; 一光学写入部分,用来形成一静电潜在影像于该影 像载体上;以及 一显影部分,用来显现形成在该影像载体上之该静 电潜在影像,以产生一个可见影像;其中 其中该显影部分具有一显影剂存放空间,用来存放 显影剂于其中;以及 该光学写入装置所写入之影像载体的一潜在影像 写入位置系配置在低于沿着垂直方向之该显影剂 存放空间之至少一个部份之位置。 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影像形成装置,其中 该光学写入装置是一扫描类型雷射曝光装置,而该 扫描类型雷射曝光装置是沿着实质水平方向来配 置。 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影像形成装置,其中 该光学写入装置系配置在该影像形成装置主体中 之该影像形成装置之前表面侧。 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影像形成装置,其中 一控制板系配置在该影像形成装置主体之退出单 元与该光学写入装置之间。 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影像形成装置,其中 一介面板系配置在该影像形成装置主体之退出单 元和该光学写入装置之间。 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影像形成装置,其中 一显影剂储存器,用来存放显影剂于其中,而该显 影剂储存器系配置在该影像形成装置主体之退出 单元和该光学写入装置之间。 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之影像形成装置,其中 该显影剂存放空间具有一窗口部份,其构成一光学 扫描路径,该路径系被界定为从该光学写入部分至 该影像载体。 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项之影像形成装置,其中 该显影剂存放空间具有一第一显影剂储存部份,配 置在其上部份,以及一第二显影剂储存部份,配置 在其下部份,而该窗口部份系设定至一边界。 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影像形成装置,其中 该光学写入装置之至少一个部分系沿着平行于至 该影像载体之入射光之光学轴之方向,重叠配置于 该显影剂存放空间。 图式简单说明: 图1为本发明之第一具体例之影像形成装置之剖面 图。 图2为本发明之第一具体例之影像形成装置所使用 之处理卡匣之剖面图。 图3为本发明之具体例之影像形成装置所使用之处 理卡匣中之显影剂之供应路径之侧视图。 图4为本发明之第二具体例之影像形成装置之一部 份之侧视图。 图5为本发明之第三具体例之影像形成装置之一部 份之剖面图。 图6为习知影像形成装置之剖面图。
地址 日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