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根据终端使用者的移动速度限制通话的方法 |
摘要 |
本发明涉及根据移动通信终端使用者的移动速度限制通话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移动通信终端收到终端使用者提出的根据终端移动速度限制通话的要求后,向基站通知设定根据上述移动速度限制通话的功能的情况的阶段;基站接收到移动通信终端的限制功能设定,根据设定的限制功能测定移动速度并判断是否超过基准速度,从而向终端发送对应于上述移动速度的限制/允许通话的消息的阶段;移动通信终端从基站接收限制/允许通话的消息,执行其限制/允许通话功能的阶段。从而根据终端使用者的移动速度对通话进行限制,具有避免因通话而造成的交通事故,保护驾驶者安全的效果。 |
申请公布号 |
CN1744737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6.03.08 |
申请号 |
CN200510002480.6 |
申请日期 |
2005.01.24 |
申请人 |
乐金电子(中国)研究开发中心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李泰勋 |
分类号 |
H04Q7/32(2006.01) |
主分类号 |
H04Q7/32(2006.01) |
代理机构 |
北京众合诚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朱印康 |
主权项 |
1、一种根据终端使用者的移动速度限制通话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移动通信终端收到使用者提出的根据终端使用者的移动速度限制通话的要求后,向基站通知设定根据上述移动速度限制通话的功能的情况的阶段;基站接收移动通信终端的限制功能设定后,根据设定的限制功能测定上述移动速度并判断是否超过基准速度,从而根据测定结果向终端发送与上述移动速度对应的限制/允许通话的消息的阶段;移动通信终端从基站接收限制/允许通话的消息,执行根据上述移动速度限制/允许通话功能的阶段。 |
地址 |
100102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利泽中园二区203号洛娃大厦B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