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装饰品(14)
摘要 1.俯视图与仰视图对称,省略俯视图。2.右视图顺旋90度与仰视图相同,省略右视图。3.左视图逆旋90度与仰视图相同,省略左视图。4.后视图无特征,省略后视图。5.本产品材料为透明体。
申请公布号 CN3498717D 申请公布日期 2006.01.18
申请号 CN200530009644.9 申请日期 2005.04.15
申请人 金法银 发明人 金法银
分类号 02-07 主分类号 02-07
代理机构 代理人
主权项
地址 320000浙江省义乌市上溪镇白岩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