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警示杆改良结构
摘要 一种「警示杆改良结构」,其系包含一可伸缩之杆体及其底部的固定座;其特征在于:其杆体系制成一中空管状,且在杆体适当位置具有至少一段由数圈连续环体所组或的可挠曲部,其拉伸后可固定其位置及角度者;据上述结构,该可挠曲部可依照使用者的需求,将杆体拉长至适当高度或弯曲成某一角度而方便使用者。
申请公布号 TWM285575 申请公布日期 2006.01.11
申请号 TW094213211 申请日期 2005.08.03
申请人 黄恩良 发明人 黄恩良
分类号 E01F9/019 主分类号 E01F9/019
代理机构 代理人 樊欣佩 台北市中正区衡阳路36号4楼
主权项 1.一种「警示杆改良结构」,其系包含一可伸缩之 杆体及其底部的固定座;其特征在于:其杆体系制 成一中空管状,且在杆体适当位置具有至少一段由 数圈连续环体所组成的可挠曲部,其拉伸后可固定 其位置及角度者。 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警示杆改良结构 」,其中,在杆体适当位置具有数段由数圈连续环 体所组成的可挠曲部,在杆体上、下开口适当位置 的外侧壁上分别具有固定结构。 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警示杆改良结构 」,其中,在杆体上方的固定结构系用来固定一适 当的盖体。 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所述之「警示杆改良结构 」,其中,在盖体顶部装设有具有反光效果的警示 牌。 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所述之「警示杆改良结构 」,其中,在盖体顶部装设有具有反光效果的警示 标语。 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所述之「警示杆改良结构 」,其中,在盖体顶部装设有警示灯号。 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警示杆改良结构 」,其中,杆体系以可透光材质制成,并在盖体下方 装设有发光源,而成为具有发光效果的警示杆。 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项所述之「警示杆改良结构 」,其中,与杆体连接的固定座内部装设有发光源 。 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项所述之「警示杆改良结构 」,其中,杆体任一端可与手电筒直接结合成指挥 棒型式。 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警示杆改良结构 」,其中,杆体可制成上端为尖形而向下逐渐变大 的警示锥型式,在杆体适当位置具有一段由数圈连 续环体所组成的可挠曲部,并在底部开口外侧壁适 当位置具有固定结构,系用来与固定座之固定结构 结合固定用。 1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0项所述之「警示杆改良结 构」,其中,在该警示锥适当位置具有至少一段由 数圈连续环体所组成的可挠曲部。 1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0项所述之「警示杆改良结 构」,其中,在固定座内部可装设一发光源。 图式简单说明: 第一图为本创作之立体分解图 第二图为本创作弯曲后之使用示意图 第三图为本创作配合其他盖体装设之实施示意图 第四图为本创作另一实施例之立体结构图 第五图为本创作之使用示意图(一) 第六图为本创作之使用示意图(二) 第七图为本创作之使用示意图(三) 第八图为本创作再一实施例之使用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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