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以一对等式网路执行可调式搜寻的系统及方法
摘要 一分散式比价购物系统其系利用一对等式网路以去集中化的分散式架构为基础。此系统创造一活跃的交易中心,其含有即时价格比较,及含有协调与其他同级系统的连通性且建构一动态网路之对等式的节点。每一讯息包括一固定的元件和一可调式更新元件。该可调式更新元件含有搜寻条件和搜寻状态栏位,而如当讯息历经对等式网路时,可选择性地修改此搜寻状态栏位。收到一讯息的一节点将解释此搜寻条件及将那些条件应用于一当地搜寻的结果。此时这节点将未修改或者已修改的讯息转送到在它邻近地区的其他节点,或者,从这来源节点转播此讯息之前,先要求一授权以修改这讯息。
申请公布号 TWI239467 申请公布日期 2005.09.11
申请号 TW092127710 申请日期 2003.10.06
申请人 万国商业机器公司 发明人 柯拉夫特瑞纳
分类号 G06F17/60 主分类号 G06F17/60
代理机构 代理人 蔡坤财 台北市中山区松江路148号12楼
主权项 1.一种使用一对等式网路执行一可调式搜寻之方法,其至少包含:一来源节点,其传送一原始讯息至在该对等式网路中的第一接收节点;其中该原始讯息包含由该来源节点所设定的一准则;其中若第一接收节点符合该准则,该第一接收节点可修改该原始讯息成为一对应已修改的讯息;及将该已修改的讯息广播至在该对等式网路中的一第二接收节点。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方法,更包含将该已修改的讯息传回至该来源节点。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方法,其中该讯息至少包含一固定元件与一可调式更新元件。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所述之方法,其中该固定元件是由该来源节点所设定且如同该原始讯息一样维持不变,及经由该对等式网路广播该对应已修改的讯息。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项所述之方法,其中该固定元件包含一主题标识符。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所述之方法,其中该主题标识符可识别一商品。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所述之方法,其中该主题标识符可识别一服务。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所述之方法,其中该可调式更新元件包含一搜寻条件栏位,该搜寻条件栏位定义由该来源节点所设定的准则。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所述之方法,其中该可调式更新元件至少包含一搜寻状态栏位。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8项所述之方法,其中该修改原始讯息的步骤至少包含修改该搜寻条件栏位。1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项所述之方法,其中该修改原始讯息的步骤至少包含修改该搜寻状态栏位。1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8项所述之方法,其中该可调式更新元件至少包含一搜寻状态栏位;及其中该修改原始讯息的步骤至少包含修改该搜寻状态栏位。1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方法,其中若该第一接收节点不符合该准则,则该第一接收节点会将该未修改的原始讯息广播至该第二接收节点。1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2项所述之方法,其中若该第一接收节点不符合该准则,则该第一接收节点可修改该搜寻状态栏位且将该已修改的讯息广播至第二接收节点。1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方法,其中若该第一接收节点不符合该准则,则第一接收节点将该未修改的原始讯息广播至第二接收节点。1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方法,其中若该第一接收节点符合该准则,则该第一接收节点在广播至第二接收节点之前,先要求授权以修改从来源节点取得的该讯息。1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6项所述之方法,其中若该来源节点传回一授权以修改该第一接收节点,则该第一接收节点修改条件且修改该原始讯息成为该已修改的讯息。1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6项所述之方法,其中若该来源节点不授与一授权以修改该第一接收节点,则该第一接收节点不修改该原始讯息,且该第一接收节点广播含有未修改条件之该原始讯息。1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方法,更包含该第二接收节点进一步修改该已修改的讯息成为一再修改的讯息。2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9项所述之方法,更包含该第二接收节点将该再修改的讯息再广播到在该对等式网路中至少一第三接收节点。21.一种使用一对等式网路以执行一可调式搜寻之系统,其至少包含:一来源节点,其传送一原始讯息至在该对等式网路中的第一接收节点;其中该原始讯息包含由该来源节点所设定的一准则;其中若该第一接收节点符合该准则,则该第一接收节点将修改该原始讯息成为一对应之已修改的讯息;及该第一接收节点将该已修改的讯息广播至在该对等式网路中的一第二接收节点。2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1项所述之系统,更包含该第一接收节点将该已修改的讯息传回至该来源节点。2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1项所述之系统,其中该讯息至少包含一固定元件与一可调式更新元件。2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3项所述之系统,其中该固定元件是由来源节点所设定且如同该原始讯息一样维持不变,及经由该对等式网路广播该对应之已修改的讯息。2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4项所述之系统,其中该固定元件包含一主题标识符。2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5项所述之系统,其中该可调式更新元件包含一搜寻条件栏位,该搜寻条件栏位定义一关联于该主题标识符的价格。2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6项所述之系统,其中该可调式更新元件至少包含一搜寻状态栏位。2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1项所述之方法,其中若该第一接收节点不符合该准则,则第一接收节点将该未修改的原始讯息广播至该第二接收节点。2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8项所述之方法,其中若该第一接收节点不符合该准则,则第一接收节点修改该原始讯号且将该已修改的讯息广播至第二接收节点。3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1项所述之方法,其中若该第一接收节点符合该准则,则第一接收节点在广播至第二接收节点之前,先要求授权以修改从来源节点取得的该讯息。31.一种具有以一对等式网路执行一可调式搜寻之指令的电脑程式产品,至少包含:一来源节点,其传送一原始讯息至在该对等式网路中的一第一接收节点;其中该原始讯息包含由该来源节点所设定的一准则;其中若第一接收节点符合该准则,则该第一接收节点可修改该原始讯息成为一对应之已修改的讯息;及该第一接收节点将该已修改的讯息广播至在该对等式网路中的一第二接收节点。3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1项所述之电脑程式产品,更包含该第一接收节点将该已修改的讯息传回至该来源节点。3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1项所述之电脑程式产品,其中该讯息至少包含一固定元件与一可调式更新元件。3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3项所述之电脑程式产品,其中该固定元件是由来源节点所设定且如同该原始讯息一样维持不变,及经由该对等式网路广播该对应之已修改的讯息。3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4项所述之电脑程式产品,其中该固定元件包含一主题标识符。3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5项所述之电脑程式产品,其中该可调式更新元件包含一搜寻条件栏位,该搜寻条件栏位定义一关联于该主题标识符的价格。3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6项所述之电脑程式产品,其中该可调式更新元件至少包含一搜寻状态栏位。3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1项所述之电脑程式产品,其中若该第一接收节点不符合该准则,则该第一接收节点将该未修改的原始讯息广播至该第二接收节点。3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8项所述之电脑程式产品,其中若该第一接收节点不符合该准则,则该第一接收节点可修改该原始讯号且将该已修改的讯息广播至该第二接收节点。4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1项所述之电脑程式产品,其中若该第一接收节点符合该准则,则该第一接收节点在广播至该第二接收节点之前,先要求授权以修改从来源节点取得的该讯息。图式简单说明:第1图为一示范的作业环境之概要图,可使用本发明的一分散式比价购物系统于该示范的作业环境中;第2图为第1图的分散式比价购物系统之一高阶架构的一方块图;第3图为由第3A图、第3B图和第3C图所构成,且表示一处理流程图说明第1图与第2图之分散式比价购物系统的一操作方法;第4图为表示在一对等式网路之内,第1图与第2图的分散式比价购物系统之一操作的概要说明;及第5图为如由第4图的系统所修改之一原始讯息的一方块图表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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