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自动拍照装置
摘要 本发明的自动拍照装置,设有:具有容纳被摄对象的空间的摄影室;设置在摄影室的前面侧的机体;在拍照时对被摄对象照射照明光的第1照明装置,同时,设有:具有形态各异的冲模部、可向摄影视界内展开的1个以上的冲模幕;不具有冲模部、各赋予不同着色、可向摄影视界内展开的、设置在比所述冲模幕更靠近背面侧的1个以上的着色幕;以及与所述第1照明装置同步、对在摄影视界内展开的所述着色幕的表面照射照明光的第2照明装置。采用本发明,不用增加幕的数量就可使用更为多样化的背景进行拍照。
申请公布号 CN1645239A 申请公布日期 2005.07.27
申请号 CN200510005800.3 申请日期 2005.01.24
申请人 阿拖拉斯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木内秀司;伊藤智子;藤原美和
分类号 G03B17/53;G03B15/06 主分类号 G03B17/53
代理机构 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代理人 谢喜堂
主权项 1.一种自动拍照装置,包括:具有容纳被摄对象的空间的摄影室;设置在所述摄影室的前面侧、具有对该摄影室内的被摄对象摄影用的至少1个摄影装置的机体;在对所述被摄对象拍照时对所述被摄对象照射照明光的第1照明装置;及设置在所述摄影室的背面侧的幕收放部,其特征在于,所述幕收放部包括:具有形态各异的冲模部、可向摄影视界内展开的1个以上的冲模幕;不具有冲模部、各赋予不同着色、可向摄影视界内展开的1个以上的着色幕;以及与所述第1照明装置同步、对在摄影视界内展开的所述着色幕的表面照射照明光的第2照明装置,所述1个以上的冲模幕排列在所述1个以上的着色幕的前面侧。
地址 日本东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