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竹砧板(23)
摘要 1.俯视图与仰视图对称,故省略俯视图。2.后视图与主视图对称,故省略后视图。
申请公布号 CN3416502D 申请公布日期 2005.01.05
申请号 CN200430024878.6 申请日期 2004.06.14
申请人 陈勇进 发明人 陈勇进
分类号 07-04 主分类号 07-04
代理机构 杭州杭诚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代理人 林宝堂
主权项
地址 313300 浙江省安吉县经济开发区椅子塔安吉欣远竹制品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