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液晶电视、液晶显示控制方法以及其程式及记录媒体
摘要 本发明系以影像信号种类检测部检出PAL方式或SECAM方式(50Hz)之影像信号时,藉由对于其输入图像资料,以比NTSC方式(60Hz)时小之增强转换程度进行增强转换处理,一面改善液晶之响应速度,一面防止因过度增强而产生影像杂讯,抑制画质恶化。此结果,进行对输入图像资料之增强转换,来补偿液晶显示面板之光学响应特性,并且可防止PAL方式或SECAM方式(50Hz)之对图像资料之过度增强转换而产生影像杂讯,可进行高画质之图像显示。
申请公布号 TW200425043 申请公布日期 2004.11.16
申请号 TW093108322 申请日期 2004.03.26
申请人 夏普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藤根俊之;长田俊彦;菊地雄二;吉井隆司
分类号 G09G3/36;G02F1/133 主分类号 G09G3/36
代理机构 代理人 陈长文
主权项
地址 日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