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用于气体发生器的自燃材料
摘要 当车辆遭遇火灾,其气袋的充气设备会经受极高的温度,这会导致充气设备的外壳破裂。使用自燃材料可以在所需安全温度使气体剂发生燃烧,使所述外壳在火灾中破裂的危险降至最低。本发明自燃材料含有硝化纤维材料和惰性增塑剂。所述自燃材料热学稳定,并在置于充气设备之前无需进行预组装或者填装。
申请公布号 CN1535256A 申请公布日期 2004.10.06
申请号 CN01816294.0 申请日期 2001.05.11
申请人 勃利德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J·B·坎特贝里;K·J·帕特尔;L·兰格
分类号 C06C9/00;C06B25/20 主分类号 C06C9/00
代理机构 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 代理人 沙永生
主权项 1.一种自燃组合物,所述组合物基本上由以下物质的混合物组成:(a)70~95重量%硝化纤维;(b)5~30重量%惰性增塑剂,所述自燃组合物在175~195℃之间自燃。
地址 美国佛罗里达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