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旱田一次净除草剂及其使用方法
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适宜旱田多种作物、药材、蔬菜、苗木的一次净除草剂及其使用方法。该除草剂包括有A为2-氯-1-(3-乙氧基-4-硝基苯氧基)-4-(三氟甲基)苯与B1为2,6-二硝基-N,N-二正丙基-4-三氟甲基苯胺、B2为N-1-(乙基丙基)-2,-6-二硝基-3,4-二甲基苯胺、B3为N-另丁基-4-特丁基-2,6-二硝基苯胺的一种或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化合物组成的有效成分;优点是:杀草谱广、药效高。可用于旱田多种农作物、药材、蔬菜、苗圃,一次性使用,基本防治作物田内多种禾本科、阔叶等杂草,增效。持效期适中,一次使用基本保持当季作物免受杂草危害,对下茬作物安全,不在土壤中积累。安全性高,试验作物均未发现药害。
申请公布号 CN1522569A 申请公布日期 2004.08.25
申请号 CN03157853.5 申请日期 2003.09.10
申请人 刘珊 发明人 刘珊;邵东青
分类号 A01N33/18 主分类号 A01N33/18
代理机构 呼和浩特北方科力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何淑珍
主权项 1、一种旱田一次净除草剂,其特征在于,(1)、其包括有:[A]为2-氯-1-(3-乙氧基-4-硝基苯氧基)-4-(三氟甲基)苯与[B1]为2,6-二硝基-N,N-二正丙基-4-三氟甲基苯胺、[B2]为N-1-(乙基丙基)-2,-6-二硝基-3,4-二甲基苯胺、[B3]为N-另丁基-4-特丁基-2,6-二硝基苯胺的一种或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化合物组成的有效成分;(2)、其中A与B1、B2、B3的一种或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化合物所组成的有效成分,均以100%原药的重量计,其配方分别如下:(a)、A∶B1=1∶0.01-50;或(b)、A∶B2=1∶0.01-50;或(c)、A∶B3=1∶0.01-50;或(d)、A∶B1∶B2=1∶(0.01-50)∶(0.01-50);或(e)、A∶B2∶B3=1∶(0.01-50)∶(0.01-50);或(f)、A∶B1∶B3=1∶(0.01-50)∶(0.01-50);或(g)、A∶B1∶B2∶B3=1∶(0.01-30)∶(0.01-30)∶(0.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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