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空气净化器
摘要 本发明总体上涉及一种空气净化器,本发明的一个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能根据要净化的环境置换过滤层来增加对相应的特殊杂质净化的功能,并根据不同的环境条件具有不同空气净化功能的空气净化器。本发明的空气净化器包括允许空气穿过其中的结构的主体。可置换过滤层容纳在主体中,并根据要净化空间的环境特性进行置换,以便在空气穿过主体时去除杂质。此外,本发明的空气净化器包括使粉尘颗粒带电荷并通过静电吸引收集粉尘颗粒的粉尘收集装置。金属过滤层的作用是在粉尘收集装置中另外收集带电荷的粉尘颗粒,而HEPA过滤层用于收集微杂质。金属过滤层位于HEPA过滤层的前面。
申请公布号 CN1510353A 申请公布日期 2004.07.07
申请号 CN03107067.1 申请日期 2003.03.05
申请人 三星电子株式会社 发明人 金永生;朴灿汀
分类号 F24F3/16;F24F7/00 主分类号 F24F3/16
代理机构 中科专利商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人 王新华
主权项 1.一种空气净化器,包括:具有允许空气穿过其中的结构的主体;以及在空气穿过主体时去除杂质的可置换过滤层,所述的可置换过滤层容纳在主体中,并根据要净化空间的环境特性进行置换。
地址 韩国京畿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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