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可携式中继装置及使用该装置之结算系统
摘要 本发明系提供一种可携式中继装置及使用该装置之结算系统以致能一顾客在其位置结算其帐单而不需要移动至一信用卡结算站。该可携式中继装置包括一读卡机用以以一红外线讯号或一射频讯号及一读卡机之形式传送及接收该付款资讯;一记忆体用以储存由该付款资讯收发器所接收之该付款资讯及由该读卡机所读取之该付款资讯;一键操控器,其具有复数个按钮用以传送及接收该卡片资讯;一控制器,用以控制储存在该记忆体中之该付款资讯并根据该键操控器之一按钮操作经由该付款资讯收发器传送至该结算设备;以及一显示器用以显示一操作状态。该可携式中继装置系被组装在一可携式及可移动的大小中。该卡片资讯系被暂时储存且被储存之该卡片资讯根据附属于一信用卡查询机器或一销售点之接收器种类只一次以该红外线光线或射频讯号形式被输出至该信用卡查询机器或该销售点。一结算系统使用一可携式中继装置包括一中继基地装置藉由有线或无线连接至一销售点,用以经由一红外线讯号或一射频讯号之形式与该可携式中继装置通讯或接触并转送所接收的该卡片资讯至该销售点。结果,使用在百货公司、加油站、餐厅等地之一可携式中继装置,在一顾客系与该结算系统有相当地距离之情况下,例如在百货公司、加油站、餐厅等地,该顾客并不需要移动至该信用卡结算站且可以经由该可携式中继装置转送该顾客之卡片资讯至该信用卡结算站。因此,该顾客并不需要将其信用卡交给店员,且可以在其位置结算该付款,藉以提供一避免使用信用卡所带来之不方便以及该信用卡之误用或非法使用等功效。
申请公布号 TW200409050 申请公布日期 2004.06.01
申请号 TW091134031 申请日期 2002.11.22
申请人 哈瑞克斯资讯科技有限公司 发明人 成光铉;金大然
分类号 G07G1/14 主分类号 G07G1/14
代理机构 代理人 罗炳荣
主权项
地址 韩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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