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光记录媒体及对光记录媒体的记录方法
摘要 一种光记录媒体,至少包括记录层、电介质层和反射层,该记录媒体具有纹间表面的沟纹,该纹间表面和沟纹的各个都可在非晶相和晶相之间作相变而可以记录数据或从记录层抹除,其特征在于:上述光记录媒体具有镜面部分,该镜面部分在晶相时具有大于15%而小于35%的反射率,在非晶相对具有小于10%的反射率;非晶相的反射光和晶相的反射光之间的相位差在2nπ-π/3至2nπ+π/3,或2nπ+2π/3至2nπ+4π/3的范围,其中n为整数。
申请公布号 CN1149558C 申请公布日期 2004.05.12
申请号 CN96106054.9 申请日期 1996.03.28
申请人 东丽株式会社 发明人 大林元太郎;信正均;薙野邦久;广田草人;网冈孝夫
分类号 G11B7/24 主分类号 G11B7/24
代理机构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代理人 叶恺东;王忠忠
主权项 1.一种光记录媒体,至少包括记录层、电介质层和反射层,该记录媒体具有纹间表面和沟纹,该纹间表面和沟纹都可在非晶相和晶相之间进行相变而记录数据或从记录层抹除数据,其特征在于:上述光记录媒体具有镜面部分,该镜面部分在晶相时具有大于15%而小于35%的反射率,在非晶相时具有10%或更小的反射率;非晶相的反射光和晶相的反射光之间的相位差在2nπ-π/3至2nπ+π/3,或2nπ+2π/3至2nπ+4π/3的范围,其中n为整数。
地址 日本东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