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一种纸牌游戏装置 | ||
摘要 | 一种用来给参与游戏者选择将注押在玩家赢区(20)、玩家21点区(18)、庄家赢区(24)、庄家21点区(22)、和平局游戏区(26)上的纸牌游戏,该游戏具有一个基本半圆形的纸牌游戏台面(10)。台面(10)有七个扇形区(16),并且上述游戏区(18到26)布置在每一个扇形区(16)中。纸牌仅发给台面(10)上的玩家(28)和庄家(30)。如果将注押在一个玩家赢区(20)或一个庄家赢区(26)上,那么当该玩家(28)或该庄家(30)赢时,该注为胜注;如果将注押在一个玩家21点区(18)或庄家21点区(22),只有当该玩家(28)或该庄家(30)为21点时,该注才为胜注。当玩家(28)和庄家(30)的累积牌值相同时,无论它们是否爆了(超过21点),均为平局。当一手牌的累积值为17或更多并且比其它人的牌都更接近21点时,或者当一手牌的累积值为21点并且其它人的牌不是21点时,该手牌为胜手。根据游戏区(18到26)分配的赔率来给胜注奖励。 | ||
申请公布号 | CN1147336C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4.04.28 |
申请号 | CN99808509.X | 申请日期 | 1999.05.12 |
申请人 | 阿玛咨询工程师(昆士兰)控股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A·V·马诺夫 |
分类号 | A63F1/00 | 主分类号 | A63F1/00 |
代理机构 | 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 | 代理人 | 顾峻峰 |
主权项 | 1.一种纸牌游戏装置,包括:一个台面,台面至少有两个边;沿着台面的其中一边设计有一个或多个指定给玩家的游戏区,参与游戏者可在这里押玩家赢;沿着台面的另一边设计有一个或多个指定给玩家的游戏区,参与游戏者可在这里押庄家赢;以及一个或多个分别与玩家游戏区和庄家游戏区相连的扩展游戏区,所述该扩展游戏区或每一个扩展游戏区在设计上指定给参与游戏者将注押在预定的或最大的胜手。 | ||
地址 | 澳大利亚昆士兰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