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用于气囊的气体发生器以及气囊装置
摘要 一种安全性和可靠性提高的用于气囊的气体发生器。即使在第一燃烧室(5a)内的气体发生剂(9a)燃烧时,由封闭通向第二燃烧室(5b)的连通孔(10)的金属薄板(11)的作用也可防止气体发生剂(9b)的燃烧。点火器(1112)其上配装具有孔(1191)的帽(1190),而在点火时产生的火焰形成狭窄笔直的导燃装药(1116)流束。因此导燃装药(1116)完全燃烧,可靠地产生足以完全燃烧气体发生剂(1109)的火焰。点火装置容放室(2008)包含点火器和导燃装药,而导燃装药(2016a)在导燃装药容放室(2015a)内的填充密度为0.1到5g/cm<SUP>3</SUP>。第一和第二燃烧室(3005a、3005b)之间的连通孔(3010)由金属带(3011)封闭,金属带(3011)由其间插入有粘结剂层的两层构成。在触发后,密封带(3011)不会由于第一燃烧室(3005a)内内部压力的增大而断裂,但会由于第二燃烧室(3005b)内内部压力的增大而脱离。
申请公布号 CN1138659C 申请公布日期 2004.02.18
申请号 CN00813815.X 申请日期 2000.10.04
申请人 大赛璐化学工业株式会社 发明人 岩井保范;胜田信行;中岛祯浩;大路信之
分类号 B60R21/26 主分类号 B60R21/26
代理机构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代理人 李晓舒;魏晓刚
主权项 1.一种用于气囊的气体发生器,包括具有气体排放口的壳体、以及撞击时触发的点火装置和被点火装置点燃并燃烧以产生膨胀气囊的燃烧气体的气体发生装置,点火装置和气体发生装置存储在壳体中,其中,在壳体中设置了存储气体发生装置的两个燃烧室和允许各燃烧室之间相互连通的连通孔,并且连通孔由拉伸强度为15kg/mm2或更大且厚度为10到200μm的金属薄板封闭。
地址 日本大阪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