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刮胡刀片匣之刮胡辅助条
摘要 本发明系关于具有固态高分子刮胡辅助条(22)之刮胡刀片匣(14)。此刀片匣具有一个或多个的刀片(18),及邻近刀片之与皮肤接触部份。与皮肤接触部份包含具有上裸露面之固态高分子刮胡辅助条(22),并于刮胡时与皮肤接触。辅助条包含具有润滑性水溶聚合物之第一裸露狭长延伸部份(24),以及相邻之具有润滑性水溶聚合物的第二裸露狭长延伸部份(26)。第一部分包含较第二部份更高含量之润滑性水溶聚合物,使得一部份于刮胡时具有较第二部分更快的磨耗速度。此结构使得辅助条得以于刮胡时释放出较传统刮胡辅助条更多的润滑性水溶聚合物,并持续更长的时间(即更多的刮胡次数)。
申请公布号 TW544390 申请公布日期 2003.08.01
申请号 TW090103608 申请日期 2001.04.02
申请人 吉列公司 发明人 麦可J 逵先;文森P 沃克 二世
分类号 B26B21/40 主分类号 B26B21/40
代理机构 代理人 陈长文 台北市松山区敦化北路二○一号七楼
主权项 1.一种刮胡刀片匣包含刀片与邻近该刀片之与皮肤接触部份,该皮肤接触部份包含具有上裸露面之固态高分子刮胡辅助条,该辅助条于第一次使用该刀片匣之前包含具有润滑性水溶聚合物之第一裸露狭长延伸部份,以及相邻之具有润滑性水溶聚合物的第二裸露狭长延伸部份,其中该第一部分包含较该第二部份更高含量之该润滑性水溶聚合物,其中该第一部份于刮胡时具有较该第二部分更快的磨耗速度。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刮胡刀片匣,其中该第一部份包含重量百分率约0%-30%之非水溶聚合物,与重量百分率约65%-95%之水溶聚合物,而该第二部份包含约10%-40%之非水溶聚合物,与约50%-80%之水溶聚合物。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刮胡刀片匣,其中该第一部份包含重量百分率约10%-25%之非水溶聚合物,与重量百分率约65%-95%之聚乙烯氧化物,而该第二部份包含约20%-35%之非水溶聚合物,与约55%-75%之聚乙烯氧化物。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所述之刮胡刀片匣,其中该聚乙烯氧化物包含一种混合物,其中至少具有一种分子量约在100,000-500,000之间的聚乙烯氧化物,以及种分子量约在3百万-8百万之间的聚乙烯氧化物。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项所述之刮胡刀片匣,其中该水溶聚合物包含聚乙烯、聚丙烯、聚苯乙烯、丁二烯-苯乙烯共聚物、聚乙缩筌、丙烯酸-丁二烯-苯乙烯共聚物、乙烯-乙烯基醋酸盐之共聚物、聚氨基钾酸酯、以及其上之混合物。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或第5项所述之刮胡刀片匣,其中其中该第一部份具有上裸露表面,约占55%-85%之该刮胡辅助条之上裸露表面的面积。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6项所述之刮胡刀片匣,其中该第一部分具有上裸露表面约占60%-80%之该刮胡辅助条之上裸露表面的面积。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6项所述之刮胡刀片匣,其中该第二部份至少部份延伸于该第一部份的下方以提供支撑效果。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8项所述之刮胡刀片匣,其中该第一部份与该第二部分之界面接近一倾斜之平面。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6项所述之刮胡刀片匣,其中该第二部份至少部份延伸于该第一部份的下方以提供支撑效果。1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0项所述之刮胡刀片匣,其中该第一部份与该第二部分之界面为弧面或拱面。1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6项所述之刮胡刀片匣,其中该第一部份之最顶面延伸略高于该第二部份之最顶面。1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1项所述之刮胡刀片匣,其中该第一部份之最顶面延伸略高于该第二部份之最顶面。1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6项所述之刮胡刀片匣,其中该第一部份包含着色剂,以对比该第二部份。1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4项所述之刮胡刀片匣,其中该刮胡辅助条系位于该刮胡刀片匣之中,使得该第一部分位于该第二部份之后方。1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6项所述之刮胡刀片匣,其中该刮胡辅助条亦包含延伸于该第一部分与该第二部分下方之连接部份。1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6项所述之刮胡刀片匣,其中该连接部份具有与该第二部分相同的组成。图式简单说明:图1为本发明中具有括弧辅助条之刮胡刀片匣之透视图。图2为图1沿着2-2轴线的剖面图。图3为图1中刮胡刀片匣之刮胡辅助条的透视图。图4为图3中刮胡辅助条之侧面图。图5为与图2中相同之刮胡刀片匣的剖面图,以搭配本发明中刮胡辅助条之第二实施例。图6为图5中刮胡辅助条之透视图。图7为图6中刮胡辅助条之侧面图。
地址 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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