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解决乙太网路中自动协调模式与强制模式间协调结果不符之方法
摘要 一种解决乙太网路中自动协调模式与强制模式间协调结果不符之方法。该方法系使用于一具有自动协调模式之本端装置,且本端装置与一远端装置相连。本端装置系包括复数个暂存器,例如是ANAR与ANLPAR。ANAR系用以记录本端装置所要公告至远端装置之相关资料,而ANLPAR别记录了远端装置之连结能力。本方法包括:首先,打开自动协调模式。接着,当该远端装置为自动协调模式时,根据使用者所强制之传输模式来设定ANAR之内容值。然后,重新启动自动协调模式。接着,比较ANAR与ANLPAR之内容值是否匹配。若是匹配,则使本端装置与远端装置正常连线;若是不匹配,则本端装置与远端装置断线。
申请公布号 TW533701 申请公布日期 2003.05.21
申请号 TW089113494 申请日期 2000.07.07
申请人 威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陈泰成;陈泰成
分类号 H04L12/00 主分类号 H04L12/00
代理机构 代理人 林素华 台北市南港区忠孝东路六段三十二巷三号五楼
主权项 1.一种解决乙太网路中自动协调模式与强制模式间协调结果不符之方法,该方法系使用于一本端装置(local device)中,该本端装置(local device)具有自动协调模式(Auto-Negotiation),该本端装置系与一远端装置(remote device)相连,该本端装置系包括复数个暂存器,该些暂存器包括一自动协调模式公告暂存器(Auto-Negotiation Advertisement Register, ANAR)与一自动协调模式连结伙伴能力暂存器(Auto-Negotiation Link PartnerAbility Register,ANLPAR),该ANAR系用以记录该本端装置所要公告至该远端装置之相关资料,而该ANLPAR则记录了该远端装置之连结能力(ability),该方法包括:(a)打开(turn on)自动协调模式;(b)判断该远端装置是否为自动协调模式;(c)当该远端装置为自动协调模式时,根据使用者所强制之传输模式来设定该ANAR之内容値;(d)重新启动自动协调模式;(e)比较该ANAR与该ANLPAR之内容値是否匹配(match),若是,则进入步骤(f),若否,则进入步骤(g);(f)使该本端装置与该远端装置正常连线,并结束本方法;以及(g)使该本端装置与该远端装置断线。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方法,其中,该本端装置系可由使用者将该本端装置之传输模式强制为100Mbps双工(Full Duplex)模式(100FDX)、100Mbps单工(Half Duplex)模式(100HDX),10Mbps双工模式(10FDX)、或10Mbps单工模式(10HDX)。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所述之方法,在该步骤(c)中,当该远端装置为自动协调模式时,该本端装置更执行下列步骤:(c1)判断使用者是否强制设定传输速度为10Mbps,若是,则进入步骤(c2),若否,则进入步骤(c5);(c2)关闭100FDX模式与100HDX模式;(c3)判断使用者是否强制传输模式为双工模式,若是,则进入步骤(d),若否,则进入步骤(c4);(c4)关闭10FDX模式,进入步骤(d);(c5)关闭10FDX模式与10HDX模式;(c6)判断使用者是否强制传输模式为双工模式,若是,则进入步骤(d),若否,则进入步骤(c7);以及(c7)关闭100FDX模式。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方法,其中,在该步骤b之中,当该远端装置不为自动协调模式时,该本端装置更执行下列步骤:(b1)将该本端装置设定成断线状态,并关掉(turn off)自动协调模式;(b2)设定传输模式;(b3)将该本端装置重新设定成连线状态;以及(b4)结束该方法。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方法,其中,该步骤f之后更包括:(f1)当该本端装置与该远端装置断线之后,又重新连结时,打开自动协调模式;(f2)当远端装置为自动协调模式时,比较该ANAR与该ANLPAR之内容値是否匹配,若是,则进入步骤(f3),若否,则进入步骤(f4);(f3)宣告连结成功并使该本端装置与该远端装置正常连线,结束方法;以及(f4)宣告连结失败并使该本端装置与该远端装置断线。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所述之方法,其中,在该步骤f2中,当该远端装置不为自动协调模式时,执行下列步骤:(f5)关闭自动协调模式;以及(f6)设定传输模式。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方法,其中,该本端装置为一本端电脑或一本端交换器(switch)。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方法,其中,该远端装置为一远端电脑或一远端交换器。9.一种解决乙太网路中自动协调模式与强制模式间协调结果不符之方法,该方法系使用于一本端装置(local device)中,该本端装置(local device)具有自动协调模式(Auto-Negotiation),并可由使用者将该本端装置之传输模式强制为100Mbps双工(Full Duplex)模式(100FDX)、100Mbps单工(Half Duplex)模式(100HDX),10Mbps双工模式(10FDX)、或10Mbps单工模式(10HDX),该本端装置系与一远端装置(remote device)相连,该本端装置系包括复数个暂存器,该些暂存器包括一自动协调模式公告暂存器(Auto-Negotiation Advertisement Register, ANAR)与一自动协调模式连结伙伴能力暂存器(Auto-NegotiationLink Partner Ability Register, ANLPAR),该ANAR系用以记录该本端装置所要公告至该远端装置之相关资料,而ANLPAR则记录了该远端装置之连结能力(ability),该方法包括:(a)打开(turn on)自动协调模式;(b)判断该远端装置是否为自动协调模式;(c)当该远端装置为自动协调模式时,判断使用者是否强制设定传输速度为10Mbps,若是,则进入步骤(d),若否,则进入步骤(g);(d)藉由设定该ANAR之内容値来关闭100FDX模式与100HDX模式;(e)判断使用者是否强制传输模式为双工模式,若是,则进入步骤(j),若否,则进入步骤(f);(f)藉由设定该ANAR之内容値来关闭10FDX模式,进入步骤(j);(g)藉由设定该ANAR之内容値来关闭10FDX模式与10HDX模式;(h)判断使用者是否强制传输模式为双工模式,若是,则进入步骤(j),若否,则进入步骤(i);(i)关闭100FDX模式;(j)重新启动自动协调模式;(k)比较该ANAR与该ANLPAR之内容値是否匹配(match),若是,则进入步骤(1),若否,则进入步骤(m);(l)使该本端装置与该远端装置正常连线;以及(m)使该本端装置与该远端装置断线。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项所述之方法,其中,在该步骤b之中,当该远端装置不为自动协调模式时,执行下列步骤:(b1)将该本端装置设定成断线状态,并关掉(turn off)自动协调模式;(b2)设定传输模式;(b3)将该本端装置重新设定成连线状态;以及(b4)结束该方法。1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项所述之方法,其中,该步骤m之后更包括:(m1)当该本端装置与该远端装置断线之后,又重新连结时,打开自动协调模式;(m2)当该远端装置为自动协调模式时,比较该ANAR与该ANLPAR之内容値是否匹配,若是,则进入步骤(m3),若否,则进入步骤(m4);(m3)宣告连结成功并使该本端装置与该远端装置正常连线,结束方法;以及(m4)宣告连结失败并使该本端装置与该远端装置断线。1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1项所述之方法,其中,在该步骤m2中,当该远端装置不为自动协调模式时,执行下列步骤:(m5)关闭自动协调模式;以及(m6)设定传输模式。1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项所述之方法,其中,该本端装置为一本端电脑或一本端交换器(switch)。1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项所述之方法,其中,该远端装置为一远端电脑或一远端交换器。图式简单说明:第1图绘示一种传统强制模式之设定流程图。第2图绘示依照本发明一较佳实施例的一种解决乙太网路中自动协调模式与强制模式间协调结果不符之流程图。第3图绘示乃依照第2图之本发明一较佳实施例的一种重新连结时之设定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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