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毛发处理剂组合物
摘要 本发明系关于一种毛发处理剂组合物,其包含(a)胍盐,(b)胍盐以外之硷化剂及(c)矽酮。毛发处理剂组合物之用途在于可使毛发之色调发亮或使毛发染成良好色泽,从亮色至深色。此组合物不会损害毛发,不会发出刺鼻气味且对头皮刺激性低。
申请公布号 TW527191 申请公布日期 2003.04.11
申请号 TW087110647 申请日期 1998.07.01
申请人 花王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川相哲也;小川真彦;吴尚久;松永贤一;长濑 忍
分类号 A61K7/13 主分类号 A61K7/13
代理机构 代理人 陈长文 台北市松山区敦化北路二○一号七楼
主权项 1.一种毛发处理剂组合物,其包含(a) 0.1至10重量%之胍盐,(b)氨及/或烷醇胺及(c)0.01至10重量%之聚醚改质之矽酮或胺基改质之矽酮,且系保持于pH8~12。2.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毛发处理剂组合物,其更包含氧化性染料中间体。3.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毛发处理剂组合物,当使用时其系与氧化剂混合。4.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毛发处理剂组合物,其中氨之含量基于组合物之全部重量为0.01至3重量%。5.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或4项之毛发处理剂组合物,其中烷醇胺之含量基于组合物之全部重量为0.1至10重量%。
地址 日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