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荧光灯及照明装置 |
摘要 |
提供降低三波长发光形荧光体的使用量,并且具有所需全光束的荧光灯及使用它的照明装置。荧光灯具备有,由玻璃泡1a构成的透光性放电容器1和,以含有粒子形状呈棒状异形的焦磷酸锶(Sr<SUB>2</SUB>P<SUB>2</SUB>O<SUB>7</SUB>)的平均粒径1.0μm以上的高反射率非发光物质粒子及三波长发光形荧光体粒子的混合体为主构成要素来形成,并且配置于几乎整个透光性放电容器1内面侧的膜厚3~25μm的非发光物质膜2和,以三波长发光形荧光体粒子为主体构成,并且配置于几乎整个非发光物质膜2内面侧的膜厚30μm以下的荧光体层3和,配置成在透光性放电容器1的内部能够发生放电的一对电极4、4和,封入透光性放电容器1内部的放电介质。 |
申请公布号 |
CN1399306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3.02.26 |
申请号 |
CN02140764.9 |
申请日期 |
2002.07.23 |
申请人 |
东芝照明技术株式会社 |
发明人 |
泉昌裕;畠山圭司;中岛康雄 |
分类号 |
H01J61/44;H01J61/46;H01J61/35 |
主分类号 |
H01J61/44 |
代理机构 |
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陈建全 |
主权项 |
1.一种荧光灯,其特征在于:具备由玻璃泡构成的透光性放电容器和;以含有粒子形状呈棒状异形的焦磷酸锶(Sr2P2O7)的平均粒径1.0μm以上的高反射率非发光物质粒子及三波长发光形荧光体粒子的混合体为主构成要素来形成并且配置于透光性放电容器内面侧的荧光体层和;配置成在透光性放电容器内部能够发生放电的一对电极和;封入透光性放电容器内部的放电介质。 |
地址 |
日本东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