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与车用室内镜结合之电子式收费装置
摘要 本创作系一种与车用室内镜结合之电子式收费装置,其系于车用之室内镜上设有电子式收费装置,主要具有一卡片匣,以容置各式卡片于其中,卡片匣连接控制电路板内之处理器,处理器同时连接信号发射器、信号接收器、资料库以及显示模组,藉由电子式收费装置设于车辆最高之位置,即控制电路板之信号发射器与信号接收器于车内位置最高处可方便于信号之发射与接收,并显示资料至显示模组内,而各模组结构可直接设于其室内镜内,亦可藉由另设壳体独立于室内镜,配合弹性夹持或连接架之结构,使其电子式收费装置可确实的与室内镜结合成一体,而可达到收费确实,使用方便之目的者。
申请公布号 TW490053 申请公布日期 2002.06.01
申请号 TW090215489 申请日期 2001.09.06
申请人 健生工厂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庄清秀
分类号 G07B15/00 主分类号 G07B15/00
代理机构 代理人 林亦郎 台中市北区青岛一街三十九之五号
主权项 1.一种与车用室内镜结合之电子式收费装置,其中,室内镜具有镜框体,镜框体背面与由车顶或玻璃向下延伸之悬臂连接,镜框体前端形成凹陷之容置室,并于近容置室开口端另设有显示器,而容置室开口上另盖设有反射镜片;而其特征系在于:电子式收费装置藉由其模组化之结构形态,使电子式收费装置可确实的与室内镜结合成一体,并使电子式收费装置可于其室内镜高度进行使用,达到高准确性以及高实用性之目的者。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与车用室内镜结合之电子式收费装置,其中,电子式收费装置主要具有卡片匣,而其卡片匣开口穿过室内镜之镜框体形成插孔,以供卡片可确实的插置于其间,而其卡片匣连接至控制电路板,其控制电路板除了外接卡片匣外,另可输出资料至显示模组或室内镜之显示器上者。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或2项所述之与车用室内镜结合之电子式收费装置,其中,控制电路板主要具有中央处理器,中央处理器另外接有信号发射器、信号接收器、资料库、显示模组以及发声模组;中央处理器具有运算及比对能力,其可运算卡片内扣款或贮値之数値,并可比对使用者之身份资料或收费者之资料;而可经由信号发射器与信号接收器配合设于收费站上之处理器,以将信号之收发至中央处理器,并配合中央处理器之运算与比对,使其可将相对之资料输送至显示模组、显示器与卡片匣,以显示结果予使用者观视或扣除卡片内之贮値;显示器与显示模组则可支援显示LED、TN、STN、TFT-LCD、PLED以及OLED等形态显示器;而显示器所显示之资料可为文字、图形、数字;而发声模组则可发出声音者。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与车用室内镜结合之电子式收费装置,其中,电子式收费装置设有自行供电之电源系统,以使电子式收费装置之电源不致占用汽车内部之能源者。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与车用室内镜结合之电子式收费装置,其中,电子式收费装置系已成为模组化之结构体,此模组化之结构体可分别置入另外设置之壳体。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所述之与车用室内镜结合之电子式收费装置,其中,壳体之外部相对于室内镜之镜框体设有弹性夹持之结构,如此之夹持装置即具有组固定式爪体配合组活动式之弹性爪体即可达到夹持固定镜框体之目的。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所述之与车用室内镜结合之电子式收费装置,其中,夹持装置背部另接设有延伸之连接架以连接至电子式收费装置之壳体。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所述之与车用室内镜结合之电子式收费装置,其中,壳体与室内镜之镜框体相对设有插置之轨道者。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或2项所述之与车用室内镜结合之电子式收费装置,其中,显示模组与显示器可为LED、TN、STN、TFT-LCD、PLED以及OLED。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或2项所述之与车用室内镜结合之电子式收费装置,其中,卡片系为一般之通信、资讯IC卡、金融服务等相关晶片或贮値卡等者。1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或2项所述之与车用室内镜结合之电子式收费装置,其中,信号发射器与信号接收器可为般红外线或微波之通信者。图式简单说明:第一图:系本创作之立体外观分解示意图。第二图:系本创作之组合外观示意图。第三图:系本创作之控制流程示意图。第四图:系本创作之实施于天顶式室内镜之侧视示意图。第五图:系本创作之实施于贴附玻璃式室内镜之侧视示意图。第六图:系本创作之实施夹持于室内镜外部之侧视示意图。第七图:系本创作之实施连接架配合使用于室内镜之侧视示意图。
地址 彰化县福兴乡彰鹿路六段五○一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