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加热烹调器具
摘要 一种加热烹调器具,可防止利用NCAP液晶元件之液晶元件部构成操作部时,液晶元件部之显示功能因加热室之热而降低。微波炉本体1中,门扇4将加热室2闭合。在微波炉1中,邻接于门扇4设置面板6,而在面板6上设置操作部7。操作部7具有以NCAP液晶元件为主体之液晶元件部9。液晶元件9虽然不能承受高温,但在操作部7之侧面设有耐热性面板框13,以该面板框13遮断从加热室2与门扇4之间隙传导之热,及从门扇4传导之热。
申请公布号 TW444518 申请公布日期 2001.07.01
申请号 TW085104779 申请日期 1996.04.22
申请人 东芝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青木政幸;北村一夫
分类号 H05B6/64 主分类号 H05B6/64
代理机构 代理人 林志刚 台北巿南京东路二段一二五号七楼
主权项 1.一种加热烹调器具,其特征为包括:加热装置;收容由该加热装置加热之被加热物而且具有前面开口之加热室;闭合该加热室之前面开口之门扇;及设在邻接于该门扇之面板之背面,用来显示有关烹调之键资讯之操作部;该操作部系由以配合电压之施加而使光线透过之向列曲线状排列相液晶为主体之液晶元件,显示键资讯之键显示部,及对应于该键显示部设置之开关,在该操作部与该门扇之间设置隔热部。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器具,其中该操作部系设在较该加热器之前面开口更前方而且其前面与门扇之前面成为同一平面。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器具,其中该操作部之液晶元件系设在该面板之全面。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器具,其中该操作部之液晶元件中只有外周端面为切断面。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器具,其中该操作部之液晶元件之端面经过防水处理。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器具,其中该操作部具有从前面突出之突出部,该操作部之液晶元件具有包围该突出部之缺口,而且该缺口内周端面经过防水处理。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器具,其中该操作部之键显示部系由反射通过该液晶元件之光线之反射要素所构成。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器具,其中该操作部之键显示部系由使光线透过至该液晶元件之透过要素所构成。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器具,其中该操作部之键显示部系混合反射通过该液晶元件之光线之反射要素及使光线透过至该液晶元件之透过要素而构成。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8或9项之器具,其中在构成该操作部之键显示部之透过要素背面设有背光。1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0项之器具,其中背光系由发光二极体,灯管,或电子彩色发光元件构成。1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0项之器具,其中该背光系照射加热室内之炉内灯。1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器具,其中该操作部之开关之全部对应于键显示部。1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器具,其中该操作部之液晶元件在接通电源时对应于全部键显示部之领域成为透光状态。1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器具,其中该操作部之液晶元件中对应于下一次可接受之开关之领域成为透光状态。1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器具,其中该操作部之液晶元件在接通电源时,对应于下一次可接受之开关之领域成为透光状态。1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器具,其中该操作部之液晶元件在接通电源时对应于全部键显示部之领域成为透光状态后,对应于下一次可接受之开关之领域成为透光状态。1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器具,其中该操作部之开关系在薄膜间配置电极之膜开关所构成。1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8项之器具,其中该膜开关系以该液晶元件之一部分做为构成要素构成。2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8项之器具,其中该膜开关之薄膜及接点系由透明构件所构成,该操作部系在液晶元件前面配设膜开关而构成。2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器具,其中该操作部之开关具有间歇开关。2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1项之器具,其中在该液晶元件之键显示部与间歇开关之间设置配合该液晶元件之操作使对应于该键显示部之间歇开关动作之操作构件,该操作构件之抵接于键显示部之接触面积大于抵接于该间歇开关之接触面积。2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2项之器具,其中该操作构作之抵接于该键显示部之接触部位之周缘部成为弯曲状。2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2项之器具,其中该液晶元件系由具有使该操作构件贯穿之孔之支持构件支持,该支持构件之抵接于该液晶元件之孔之周缘部成为弯曲状。2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2项之器具,其中该操作构件上与该液晶元件接触之部位设置键显示部。2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器具,其中在该加热室内设置放射微波之磁控管,在该操作部与门扇之间具有电波屏蔽。2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器具,其中该操作部之液晶元件之表面材质之UL难燃等级为94-V0以上。2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器具,其中该操作部之液晶元件系设在该面板之高度尺寸内从下端起大约2/3之范围内。2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器具,其中该操作部之液晶元件系设在该面板之宽度尺寸内从加热室之相反侧端部起大约2/3之范围内。3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器具,其中该操作部之液晶元件在该面板上与加热室侧端部间之距离大于与加热室之相反侧端部间之距离。3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器具,其中在该面板上部设置显示元件,该液晶元件系设在该面板上该显示元件之下方。3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器具,其中该操作部之液晶元件之全部引出线从与加热室相反侧引出。3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或2项之器具,其中该隔热部系以隔热板构成该面板,选择隔热板之厚度,使层叠在该隔热板之该操作部之前面与该门扇之前面成为同一平面。3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3项之器具,其中该隔热板系由塑胶制成。3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器具,其中该隔热部系由包覆该面板侧面之塑胶或金属面板框所构成。图式简单说明:第一图为本发明第1实施例之微波炉之透视图;第二图为微波炉前面之平面图;第三图为液晶元件之模式断面图;第四图为放大NCAP液晶元件表示之液晶元件之模式图;第五图为操作部之断面图;第六图为装设于面板上之状态之操作部之断面图;第七图为电气结构之概略图;第八图为本发明第2实施例之操作部之断面图;第九图为本发明第3实施例之操作部之平面图;第十图为设置背光之状态之面板之断面图;第十一图为本发明第4实施例中具体表示显示内容之操作部之正面图;第十二图为本发明第5实施例之相当于第十一图之图;第十三图为以不同之显示状态表示之相当于第十二图之图;第十四图为本发明第6实施例之相当于第三图之图;第十五图为本发明第7实施例之相当于第三图之图;第十六图为本发明第8实施例之相当于第三图之图;第十七图为推压操作状态下之相当于第十六图之图;第十八图为本发明第9实施例之相当于第二图之图;第十九图为本发明第10实施例之面板之正面图;第二十图为本发明第11实施例之相当于第十九图之图;第二十一图为本发明第12实施例之相当于第二十图之图。
地址 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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