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电弧炉炼钢烟尘之处理方法
摘要 本发明系有关一种电弧炉炼钢烟尘之处理方法,系利用 HCl+NaCl 溶液对烟尘进行浸渍,溶出其中所含之有害重金属,而使处理后之电弧炉炼钢烟尘残渣成为符合环保署公告之一般废弃物。
申请公布号 TW438618 申请公布日期 2001.06.07
申请号 TW088105265 申请日期 1999.04.02
申请人 蔡敏行 发明人 蔡敏行;吴士豪
分类号 B01D53/34 主分类号 B01D53/34
代理机构 代理人 陈昭诚 台北巿武昌街一段六十四号八楼
主权项 1.一种电弧炉炼钢烟尘之处理方法,包括下列步骤:(a)将电弧炉炼钢烟尘以HCl及NaCl溶液浸渍,及(b)再进行固-液分离。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处理方法,其中步骤(a)系在常温至80℃之温度进行者。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处理方法,其中步骤(a)之溶液酸硷値在3以下。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之处理方法,其中步骤(a)系在50至70℃之温度进行者。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之处理方法,其中步骤(a)之溶液酸硷値在2以下。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处理方法,又包括在步骤(a)之前,先以硫酸浸渍该烟尘再进行固-液分离。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6项之处理方法,其中该硫酸浸渍系在常温常压下进行。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项之处理方法,其中该硫酸溶液之酸硷値介于1至5之间。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6至8项任一项之处理方法,其中硫酸浸渍分离后之浸渍液可再作为电解锌之母液。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处理方法,其中处理后所得残渣可进一步作为磁性材料。图式简单说明:第一图为电弧炉炼钢烟尘之X光绕射图形。第二图为本发明实例1之处理结果。第三图为本发明实例3之处理结果。
地址 台南巿大学路一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