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电动自行车(小祖玛)
摘要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电动自行车(小祖玛)。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交通工具。3.本外观设计的设计要点:在于立体图1。4.本外观设计的仰视图无设计要点,故省略仰视图。5.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图片或者照片:立体图1。
申请公布号 CN303825106S 申请公布日期 2016.08.31
申请号 CN201630082840.7 申请日期 2016.03.22
申请人 常州市利凯车辆配件厂 发明人 黄利明
分类号 12-11(10) 主分类号 12-11(10)
代理机构 常州市江海阳光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2214 代理人 曹焕元
主权项
地址 213138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孟河富民工业园九龙路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