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无线通讯系统中频率间转移之方法及装置
摘要 一种于一无线通讯系统中用以从现行通话连接频率进行频率间转移至一新频率之品质改善的装置与方法,其藉由减少现行通话连接频率与新频率间之频率间转移的振荡,以及减少多余与不必要的调整和搜寻新频率来达成。本发明藉由于现行讯息内增加指定的临限比较值(或触发),并于调整与搜寻执行时,透过更多来自行动单元至基地台之强健的资料报告来达成这项改善。尤其,本发明提供两比较触发器以避免不必要的调整与搜寻新频率,因此降低声音衰退以及导航搜寻目前频率时造成中断通话的风险。此外,本发明的另一具体实施例比较新频率的接收功率与原频率的接收功率。若于新频率的接收功率未超过原频率的接收功率之一给定磁滞临限值,则不需要搜寻新频率且行动单元「回调」至原频率。
申请公布号 TW421936 申请公布日期 2001.02.11
申请号 TW088105022 申请日期 1999.04.27
申请人 朗讯科技公司 发明人 高温义;马汀霍华梅尔斯;卡尔法兰西斯卫佛
分类号 H04J1/04 主分类号 H04J1/04
代理机构 代理人 陈长文 台北巿敦化北路二○一号七楼
主权项 1.一种于一具有一基地台之无线通讯系统中用以对一连接通话进行频率间转移至一新频率之方法,基地台以第一频率与一行动单元进行通讯,该方法包括步骤为:于该行动单元中比较于该频率上所接收之功率与一接收功率临限値;若该第一频率的该接收功率少于该接收功率临限値,则调整该行动单元至该新频率以探询该新频率能够进行转移的机会。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若该第一频率的该接收功率大于该接收功率临限値,则该连接通话继续使用该第一频率。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之方法,更进一步包括步骤为:比较主动导航频道的各部分总功率和与一导航功率临限値,其中当该主动导航6频道的各部分总功率和大于该导航功率临限値时,该行动单元使用该第一频率继续该连接通话。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之方法,更进一步包括步骤为:从该行动单元发射一讯息报告,该讯息报告可用以传递一对应该第一频率的接收功率之値,以及一对应该第一频率上每一主动导航频道的各部分总功率之値。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之方法,更进一步包括步骤为:若该主动导航频道的各部分总功率和少于该导航功率临限値,则调整至该新频率以探询该新频率能够进行转移的机会。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之方法,更进一步包括步骤为:比较于该新频率上所接收的功率与一新频率接收功率临限値,其中若该新频率上所接收的功率少于该新频率接收功率临限値,则该行动单元调整至该第一频率。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6项之方法,更进一步包括步骤为:若该新频率上所接收的功率大于该新频率接收功率临限値,则执行一磁滞检查。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项之方法,其中该磁滞检查是藉由比较于该新频率的该接收功率与在该第一频率的该接收功率之差値及一磁滞临限値来达成。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8项之方法,更进一步包括步骤为:当该新频率的该接收功率与在该第一频率的该接收功率之该差値少于该磁滞临限値时,则调整至该第一频率。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项之方法,更进一步包括步骤为:从该行动单元发射一讯息报告,该讯息报告可用以传递:一对应该第一频率的该接收功率之値,一对应该新频率的该接收功率之値,以及一对应该第一频率上至少一主动导航频道的各部分总功率之値。1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8项之方法,更进一步包括步骤为:当该新频率的该接收功率与在该第一频率的该接收功率之该差値大于该磁滞临恨値时,执行一频率间转移至该新频率。1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1项之方法,更进一步包括步骤为:从该行动单元发射一讯息报告,该讯息报告可用以传递:一对应该第一频率的该接收功率之値,一对应该新频率的该接收功率之値,一对应该第一频率上至少一主动导航频道的各部分总功率之値,以及一对应该新频率上至少一主动导航频道的各部分总功率之値。1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该无线通讯系统为一基于CDMA的系统。1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更进一步包括步骤为:若该新频率上所接收的功率大于一新频率接收功率临限値,则执行一磁滞检查。1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4项之方法,其中该磁滞检查是藉由比较于该新频率的该接收功率与在该第一频率的该接收功率之差値及一磁滞临限値来达成。1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5项之方法,更进一步包括步骤为:当该新频率的该接收功率与在该第一频率的该接收功率之该差値少于该磁滞临限値时,则调整至该第一频率。1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6项之方法,更进一步包括步骤为:从该行动单元发射一讯息报告,该讯息报告可用以传递:一对应该第一频率的该接收功率之値,一对应该新频率的该接收功率之値,以及一对应该第一频率上至少一主动导航频道的各部分总功率之値。1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5项之方法,更进一步包括步骤为:当该新频率的该接收功率与在该第一频率的该接收功率之该差値大于该磁滞临限値时,执行一频率间转移至该新频率。1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8项之方法,更进一步包括步骤为:从该行动单元发射一讯息报告,该讯息报告可用以传递:一对应该第一频率的该接收功率之値,一对应该新频率的该接收功率之値,一对应该第一频率上至少一主动导航频道的各部分总功率之値,以及一对应该新频率上至少一主动导航频道的各部分总功率之値。20.一种于一具有一基地台之无线通讯系统中用以对一连接通话进行频率间转移至新频率之方法,基地台以第一频率与一行动单元进行通讯,该方法包括步骤为:于该行动单元中接收一触发讯息,该触发讯息表达对该行动单元启动周期性搜寻并调整至该新频率的一项要求;比较于该第一频率上所接收的功率与一接收功率临限値;若该第一频率的该接收功率少于该接收功率临限値,则调整该行动单元至该新频率以探询该新频率能够进行转移的机会。2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0项之方法,其中若该第一频率的该接收功率大于该接收功率临限値,则该连接通话继续使用该第一频率。2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1项之方法,更进一步包括步骤为:比较主动导航频道的各部分总功率和与一导航功率临限値,其中当该主动导航频道的各部分总功率和大于该导航功率临限値时,该行动单元使用该第一频率继续该连接通话。2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2项之方法,更进一步包括步骤为:从该行动单元发射一讯息报告,该讯息报告可用以传递一对应该第一频率的接收功率之値,以及一对应该第一频率上每一主动导航频道的各部分总功率之値。2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2项之方法,更进一步包括步骤为:若该主动导航频道的各部分总功率和少于该导航功率临限値,则调整至该新频率以探询该新频率能够进行转移的机会。2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4项之方法,更进一步包括步骤为:比较于该新频率上所接收的功率与一新频率接收功率临限値,其中若该新频率上所接收的功率少于该新频率接收功率临限値,则该行动单元调整至该第一频率。2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5项之方法,更进一步包括步骤为:若该新频率上所接收的功率大于该新频率接收功率临限値,则执行一磁滞检查。2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6项之方法,其中该磁滞检查是藉由比较于该新频率的该接收功率与在该第一频率的该接收功率之差値及一磁滞临限値来达成。2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7项之方法,更进一步包括步骤为:当该新频率的该接收功率与在该第一频率的该接收功率之该差値少于该磁滞临限値时,则调整至该第一频率。2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8项之方法,更进一步包括步骤为:从该行动单元发射一讯息报告,该讯息报告可用以传递:一对应该第一频率的该接收功率之値,一对应该新频率的该接收功率之値,以及一对应该第一频率上至少一主动导航频道的各部分总功率之値。3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7项之方法,更进一步包括步骤为:当该新频率的该接收功率与在该第一频率的该接收功率之该差値大于该磁滞临限値时,执行一频率间转移至该新频率。3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0项之方法,更进一步包括步骤为:从该行动单元发射一讯息报告,该讯息报告可用以传递:一对应该第一频率的该接收功率之値,一对应该新频率的该接收功率之値,一对应该第一频率上至少一主动导航频道的各部分总功率之値,以及一对应该新频率上至少一主动导航频道的各部分总功率之値。32.一种于一具有一基地台之无线通讯系统中,用以于行动单元中对一连接通话进行频率间转移至一新频率的装置,其中基地台以第一频率与一行动单元进行通讯,该装置包括:一比较器,用以比较于该第一频率之接收功率与一接收功率临限値;以及一频率调整器,用以当该第一频率之该接收功率少于该接收功率临限値时,调整该行动单元至该新频率以探询该新频率能够进行转移的机会。3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2项之装置,其中若该第一频率的该接收功率大于该接收功率临限値,则该连接通话继续使用该第一频率。3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3项之装置,更进一步包括:一比较器,用以比较主动导航频道的各部分总功率和与一导航功率临限値,其中当该主动导航频道的各部分总功率和大于该导航功率临限値时,该行动单元使用该第一频率继续该连接通话。3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4项之装置,其中该行动单元发射一讯息报告,该讯息报告可用以传递一对应该第一频率的接收功率之値,以及一对应该第一频率上每一主动导航频道的各部分总功率之値。3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4项之装置,其中若该主动导航频道的各部分总功率和少于该导航功率临限値,则行动单元调整至该新频率以探询该新频率能够进行转移的机会。3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6项之装置,更进一步包括:一比较器,用以比较于该新频率之接收功率与一新频率接收功率临限値,其中若该新频率之该接收功率少于该新频率接收功率临限値,则该行动单元调整至该第一频率。3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7项之装置,其中若该新频率上所接收的功率大于该新频率接收功率临限値,则执行一磁滞检查。3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8项之装置,其中该磁滞检查是藉由比较于该新频率的该接收功率与在该第一频率的该接收功率之差値及一磁滞临限値来达成。4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9项之装置,当该新频率的该接收功率与在该第一频率的该接收功率之该差値少于该磁滞临限値时,则该行动单元调整至该第一频率。4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0项之装置,其中一讯息报告从该行动单元中发射,该讯息报告可用以传递:一对应该第一频率的该接收功率之値,一对应该新频率的该接收功率之値,以及一对应该第一频率上至少一主动导航频道的各部分总功率之値。4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9项之装置,其中当该新频率的该接收功率与在该第一频率的该接收功率之该差値大于该磁滞临限値时,执行一频率间转移至该新频率。4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2项之装置,其中一讯息报告从该行动单元中发射,该讯息报告可用以传递:一对应该第一频率的该接收功率之値,一对应该新频率的该接收功率之値,一对应该第一频率上至少一主动导航频道的各部分总功率之値,以及一对应该新频率上至少一主动导航频道的各部分总功率之値。4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2项之装置,其中该无线通讯系统为一基于CDMA的系统。45.一种于一具有一基地台之无线CDMA通讯系统中,用以对一连接通话进行频率间转移至一新频率的方法,其中基地台以第一频率与一行动单元进行通讯,该方法包括步骤为:于该行动单元中接收一般转移方向讯息(GHDM),该GHDM为一触发讯息,致使该行动单元能启动周期性搜寻并调整至该新频率;比较于该第一频率之一接收功率与一SF_RX_PWR_THRESH値,该SF_RX_PWR_THRESH値为一接收功率临限値;以及若该第一频率的该接收功率少于该SF_RX_PWR_THRESH値,则调整至该新频率以探询该新频率能够进行转移的机会。4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5项之方法,其中若该第一频率的该接收功率大于该SF_RX_PWR_THRESH値,则该连接通话继续使用该第一频率。4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6项之方法,更进一步包括步骤为:比较主动导航频道的各部分总功率和与一导航功率临限値,其中当该主动导航频道的各部分总功率和大于该导航功率临限値时,该行动单元使用该第一频率继续该连接通话。4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7项之方法,更进一步包括步骤为:从该行动单元发射一候选频率搜寻报告讯息(CFSREPM),该CFSREPM可用以传递一对应该第一频率的接收功率之値,以及一对应该第一频率上每一主动导航频道的各部分总功率之値。4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7项之方法,更进一步包括步骤为:若该主动导航频道的各部分总功率和少于该导航功率临限値,则调整至该新频率以探询该新频率能够进行转移的机会。5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9项之方法,更进一步包括步骤为:比较于该新频率上所接收的功率与一CF_RX_PWR_THRESH値,该CF_ RX_PWR_THRESH値为一新频率接收功率値,其中若该新频率上所接收的功率少于该CF_RX_PWR_THRESH値,则该行动单元调整至该第一频率。5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0项之方法,更进一步包括步骤为:若该新频率上所接收的功率大于该CF_RX_PWR_THRESH値,则执行一磁滞检查。5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1项之方法,其中该磁滞检查是藉由比较于该新频率的该接收功率与在该第一频率的该接收功率之差値与一DIFF_RX_PWR_ THRESH値来达成,该DlFF_RX_ PWR_THRESH値为一磁滞临限値。5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2项之方法,更进一步包括步骤为:当该新频率的该接收功率与在该第一频率的该接收功率之该差値少于该DIFF_RX_PWR_THRESH値时,则调整至该第一频率。5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3项之方法,更进一步包括步骤为:从该行动单元发射一候选频率搜寻报告讯息(CFSREPM),该CFSREPM可用以传递:一对应该第一频率的该接收功率之値,一对应该新频率的该接收功率之値,以及一对应该第一频率上至少一主动导航频道的各部分总功率之値。5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2项之方法,更进一步包括步骤为:当该新频率的该接收功率与在该第一频率的该接收功率之该差値大于该DIFF_RX_PWR_THRESH値时,执行一频率间转移至该新频率。5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5项之方法,更进一步包括步骤为:从该行动单元发射一候选频率搜寻报告讯息(CFSREPM),该CFSREPM可用以传递:一对应该第一频率的该接收功率之値,一对应该新频率的该接收功率之値,一对应该第一频率上至少一主动导航频道的各部分总功率之値,以及一对应该新频率上至少一主动导航频道的各部分总功率之値。57.一种于一具有多个包括主动设定之基地台之无线通讯系统中,用以对一连接通话从第一频率进行频率间转移至一第二频率的方法,其中基地台使用第一频率与一行动单元进行通讯,该方法包括步骤为:比较于行动单元所接收之讯号的第一接收功率与一第一接收功率临限値,其中该讯号是由无线通讯系统中的基地台所发射,且该基地台是使用第一频率;以及若第一频率的第一接收功率未大于第一接收功率临限値,则调整行动单元至第二频率以量测一讯号的第二接收功率,其中该讯号是由使用第二频率的基地台所发射。5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7项之方法,进一步包括步骤为:若第一接收功率大于第一接收功率临限値,则比较行动单元上由使用第一频率之主动设定基地台所发射的讯号之接收功率总和与一第二接收功率临限値。5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8项之方法,其中比较接收功率总和的步骤包括步骤为:对使用第一频率之主动设定基地台所发射的导航频道讯号量测其接收功率。6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8项之方法,其中若接收功率总和大于第二接收功率临限値,则行动单元维持与主动设定基地台间的通讯。6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60项之方法,其中若接收功率总和未大于第二接收功率临限値,则行动单元调整至第二频率以量测使用第二频率之基地台所发射的讯号之第二接收功率。6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7项之方法,进一步包括步骤为:当行动单元调整至第二频率时,对使用第二频率之基地台所发射的讯号量测其第二接收功率。6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62项之方法,进一步包括步骤为:若接收功率差値大于磁滞临限値,则决定是否具有任何使用第二频率的主动设定基地台。6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7项之方法,进一步包括步骤为:比较一接收功率差値与一磁滞临限値,该接收功率差値为第二接收功率与第一接收功率间的差。6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64项之方法,进一步包括步骤为:若接收功率差値未大于磁滞临限値,则调整行动单元至第一频率。图式简单说明:第一图是说明CDMA通讯系统的方块图;第二图说明一多载波CDMA通讯系统的方块图;第三图a与第三图b是说明根据本发明之用以改善频率间转移触发与报告系统之处理步骤的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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