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打钉枪保险结构 | ||
摘要 | 本创作系提供一种具有防止推钉机构与打钉枪撞针相撞功能,且能确实在排钉用尽前防止钉枪再次击发的打钉枪保险结构,本创作主要系为消除用打钉枪十分容易在排钉用尽后产生推钉机构与打钉枪撞针相撞的问题者;大体上本创作解决之道,乃系在打钉枪推钉机构最上端设置一个凸出顶制元件,使推钉结构在预设的排钉位置上预先卡制,而设置有本创作的推钉机构不会再因轻微的作动过于凸出或极小的制造误差而与打钉枪撞针相撞,造成机构本身无法修补的损坏;另外,本创作之凸出顶制元件不但可预先卡制推钉机构,尚且可以卡制在打钉枪保险部后方,使打钉枪保险部无足够的后退空间,令打钉枪不但无法继续进钉;并且不会再次击发或误击空发,故本创作确实是一种具有防止推钉机构与打钉枪撞针相撞功能,且能确实在排钉用尽前防止钉枪再次击发的打钉枪保险结构者。 | ||
申请公布号 | TW411897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0.11.11 |
申请号 | TW088215489 | 申请日期 | 1999.09.10 |
申请人 | 钻全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何荣茂;陈次郎 |
分类号 | B25C1/04 | 主分类号 | B25C1/04 |
代理机构 | 代理人 | 陈天赐 台中巿南屯路二段四○八号七楼之一 | |
主权项 | 1.一种打钉枪保险结构,系在打钉枪推钉机构最上端设置一凸出顶制元件;其特征在于:该凸出顶制元件系由一个具螺孔的凸出部与一个具螺孔的凸出顶制块体组合而成,并以螺丝将一个具螺孔的凸出顶制块体锁定在凸出部上,而该凸出部随打钉枪推钉机构移动到最上端时,恰可卡制在打钉枪保险部后方的凹槽内,使打钉枪保险部无足够的后退空间,确保打钉枪不会再次击发或误击空发;另外,该凸出部与凸出顶制块体组合后,具有一预设高度,可在进给至预设排钉位置时,卡制在打钉枪推钉机构与打钉枪枪管间者。 | ||
地址 | 台中巿工业三十六路二十四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