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扫帚毂及包括该扫帚毂之扫帚
摘要 一种扫帚毂,被提供使用为在制造扫帚中之一构成部份,其包含了一捆线固持机构。一般的,扫帚包含一手柄,自手柄延伸之多数的刚毛,及环绕该刚毛缠绕以将刚毛固定至手柄的捆线。精确言之,本发明之该扫帚毂,包含了供承接该手柄之一套筒,及被置于一套筒上之一捆线固持机构。较佳的,该捆线固持机构系被配置以抓取该捆线。依此,在扫帚毂与捆线之间的该刚毛,被固定至手柄。
申请公布号 TW401287 申请公布日期 2000.08.11
申请号 TW088104008 申请日期 1999.03.16
申请人 鲁柏麦公司 发明人 尼尔.雅各布斯
分类号 A47L13/42 主分类号 A47L13/42
代理机构 代理人 赖经臣 台北巿南京东路三段三四六号一一一二室;宿希成 台北巿南京东路三段三四六号一一一二室
主权项 1.一种扫帚毂,供与一捆线使用,该捆线具有一前导端及一相对地放置之终止端,该捆线进一步的具有一直径,该毂包括了:一套筒部份,具有一外部表面及一向内地放置之内部表面;固持机构,供抓取该捆线之该终止端之用,该固持机构系被放置于该套筒部份上;及固定机构,供固定该捆线之该前导端之用,该固定机构系邻近于该套筒。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扫帚毂,其中,该固持机构包括了:一顶部锁构件,被置于该套筒之该外部表面上;及一被置于该外部表面上且邻近于该顶部锁之底部锁构件,依此,该顶部锁与该底部锁界定被置于该顶部锁与该底部锁之间的一槽道。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之扫帚毂,其中,该顶部锁包括一第一角形部份,且其中,该底部锁包括一第二角形部份,依此,该第一角形部份与该第二角形部份在该第一角形部份与该第二角形部份之间界定一槽孔。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之扫帚毂,其中,该槽道系大约相等于该捆线之直径。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项之扫帚毂,其中,该槽孔之该宽度系大约小于该捆线之直径。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之扫帚毂,其中,该固持机构系由一可弹性变形之材料所建构,依此,该捆线可被推挤通过该槽孔而进入该槽道,且被抓取在该顶部锁与该底部锁之间。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6项之扫帚毂,其中,该扫帚毂进一步的包含一被置于邻近该底部锁之该套筒部份上之斜坡部份。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项之扫帚毂,其中,该扫帚毂进一步的包含被置于该底部锁上之一糟道,依此,该捆线之终止端可被容纳于其内。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8项之扫帚毂,其中,该扫帚毂进一步的包括:一杆部份,被置于近接该套筒部份;一承窝部份,被置于近接该杆部份;及一扇形部份,被置于环绕至少一部份之该承窝部份。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项之扫帚毂,其中,该扫帚毂进一步的包括:一杆部份,被置于近接该套筒部份;一承窝部份,被置于近接该杆部份;及一扇化部份,被置于环绕至少一部份之该承窝部份。1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0项之扫帚毂,其中,该套筒部份进一步的包括:一向内倾斜部份,被置于近接该内部表面;一外部唇,被置于该外部表面上且环绕该向内倾斜部份;及多数之肋,被置于该内部表面上。1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0项之扫帚毂,其中,该杆部份包括了:一内部表面,该内部表面具有沿着至少一部份之该内部表面而放置之一螺纹部份;及一外部表面,相关于该内部表面而向外地放置。1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0项之扫帚毂,其中,该承窝部份包括了:一内部表面,该内部表面具有大约为矩形之形态;及一外部表面,相关于该内部表面而向外地放置。1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0项之扫帚毂,其中,该扇形部份包括了:一第一面,具有自该第一面延伸之一第一叶片;及一第二面,相关于该第一面而相对地放置,该第二面具有自该第二面延伸之一第二叶片。1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4项之扫帚毂,其中,该扇形部份具有穿过该第一面与该第二面之孔口,该孔口之尺寸系可承接该捆线之前导端。1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0项之扫帚毂,其中,该毂进一步的包括:一第一凸肩,被置于该套筒部份与该杆部份之间;及一第二凸肩,被置于该杆部份与该承窝部份之间。17.一种扫帚毂,供与一捆线使用,该捆线具有一前导端及一相对放置之终止端,该捆线进一步的具有一直径,该扫帚毂包括了:一套筒部份,具有一外部表面,及相关于该外部表面而向内地放置之一内部表面,该内部表面系大约为圆筒形,该套筒部份进一步的包含被置于该内部表面上之多数的肋;一第一凸肩近接于该套筒部份;一杆部份,被置于近接该第一凸肩,该杆部份包含一外部表面,该外部表面系大约为圆筒形,该杆部份进一步的包含一内部表面。该内部表面具有一螺纹部份;一第二凸肩近接于该杆部份;一承窝部份,被置于近接该第二凸肩,该承窝提供一内部承窝,该内部承窝系具有矩形之横剖面;一扇形部份,被置于环绕该承窝部份,该扇形部份具有一第一面及自该第一面相对地放置之一第二面,该扇形部份具有环绕该扇形之一周边边缘,该第一面包含一第一叶片部份,该第二面包含一第二叶片部份;一捆线固持机构,被置于该套筒上,该捆线固持机构包含一顶部锁与一底部锁,该顶部锁与该底部锁界定一槽道于其之间,该顶部锁包含一第一角形部份且该底部锁包含一第二角形部份,该第一角形部份与该第二角形部份界定具有一宽度之槽孔于其之间,该槽孔系被置于该顶部锁与该底部锁之间,该槽道系大约相等于该捆线之直径,该槽孔之该宽度系大约地小于该捆线之直径;及一斜坡部份,被置于邻近该捆线固持机构。18.一扫帚,包括了:一扫帚毂,包括具有一外部表面及一向内地放置之内部表面之一套筒部份,用以抓取该捆线之终止端之固持机构,该固持机构系被置于该套筒部份上,及用以固定该捆线之前导端的固定机构,该固定机构系邻近于该套筒。1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8项之扫帚,其中,该保持机构包括了:一顶部锁构件,被置于该套筒之该外部表面上;及一底部锁构件,被置于邻近该顶部锁之该外部表面上,依此,该顶部锁与该底部锁界定被置于该顶部锁与该底部锁之间的一槽道。2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9项之扫帚,其中,该顶部锁包括一第一角形部份,且其中,该底部锁包括一第二角形部份,依此,该第一角形部份与该第二角形部份在该第一角形部份与该第二角形部份之间界定一槽孔。2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0项之扫帚,其中,该槽道系大约相等于该捆线之直径。22.如申构专利范围第21项之扫帚,其中,该槽孔之该宽度系大约小于该捆线之直径。2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2项之扫帚,其中,该固持机构系一可弹性变形之材料所建构,依此,该捆线可被推挤通过该槽孔而进入该槽道,且被抓取在该顶部锁与该底部锁之间。2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3项之扫帚,其中,该扫帚毂进一步的包含一被置于邻近该底部锁之套筒部份上之斜坡部份。2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4项之扫帚,其中,该扫帚毂进一步的包含被置于该底部锁上之一槽道,依此,该捆线之终止端可被容纳于其内。2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5项之扫帚,其中,该扫帚毂进一步的包含邻近于该底部锁之底部支架,及邻近于该顶部锁之顶部支架。2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6项之扫帚,其中,该扫帚毂进一步的包括:一杆部份,被置于近接该套筒部份;一承窝部份,被置于近接该杆部份;及一扇形部份,被置于环绕至少一部份之该承窝部份。2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7项之扫帚,其中,该套筒部份进一步的包括:一向内倾斜部份,被置于近接该内部表面;一外部唇,被置于该外部表面上且环绕该向内倾斜部份;及多数之肋,被置于该内部表面上。2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7项之扫帚,其中,该杆部份包括了:一内部表面,该内部表面具有沿着至少一部份之该内部表面而放置之一螺纹部份;及一外部表面,相关于该内部表面而向外地放置。3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7项之扫帚,其中,该承窝部份包括了:一内部表面,该内部表面具有大约为矩形之形态;及一外部表面,相关于该内部表面而向外地放置。3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7项之扫帚,其中,该扇形部份包括了:一第一面,具有自该第一面延伸之一第一叶片;及一第二面,相关于该第一面而相对地放置,该第二面具有自该第二面延伸之一第二叶片。3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1项之扫帚,其中,该扇形部份具有穿过该第一面与该第二面之孔口,该孔口之尺寸系可承接该捆线之前导端。3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7项之扫帚,其中,该扫帚毂进一步的包括:一第一凸肩,被置于该套筒部份与该杆部份之间;及一第二凸肩,被置于该杆部份与该承窝部份之间。3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3项之扫帚,其中,该扫帚进一步的包括:一手柄,该手柄包含一第一末端及自该第一末端相对地放置之一第二末端,该第一末端包含一螺纹部份;多数之刚毛,被置于环绕该毂;及一捆线,被置于环绕该多数之刚毛,该捆线具有一前导端及一相对放置之终止端,该捆线进一步的具有一直径,该捆线之前导端系由该固定机构所固定,该捆线之终止端系由该捆线固持机构固持在该槽道内,依此,在该捆线与该扫帚毂之间的该刚毛均被固定至该毂。35.一种扫帚,包括了:一手柄,该手柄包含一第一末端及自该第一末端相对地放置之第二末端,该第一末端具有一螺纹部份;一扫帚毂,包括具有一外部表面及相关于该外部表面而向内地放置之一内部表面之一套筒部份,该内部表面系大约为圆筒形的,该套筒部份进一步的包含被置于该内部表面上之多数的肋,一第一凸肩近接于该套筒部份,一杆部份被置于近接该第一凸肩,该杆部份包含一外部表面,该外部表面系大约为圆筒形,该杆部份进一步的包含一内部表面,该内部表面具有一螺纹部份,一第二凸肩近接于该杆部份,一承窝部份被置于近接该第二凸肩,该承窝提供一内部承窝,该内部承窝系具有矩形横剖面,一扇形部份被置于环绕该承窝部份,该扇形部份具有一第一面及自该第一面相对地放置之一第二面,该扇形部份具有环绕该扇形之一周边边缘,该第一面包含一第一叶片部份,该第二面包含一第二叶片部份,一捆线固持机构被置于该套筒上,该捆线固持机构包含一顶部锁与一底部锁,该顶部锁与该底部锁界定一糟道于其之间,该顶部锁包含一第一角形部份且该底部锁包含一第二角形部份,该第一角形部份与该第二角形部份界定具有一宽度之槽孔于其之间,该槽孔被置于该顶部锁与该底部锁之间,一斜坡部份被置于邻近该捆线固持机构;及多数之刚毛,被置于环绕该毂;及一捆线,被置于环绕该多数之刚毛,该捆线具有一前导端与一相对地放置之终止端,该捆线进一步的具有一直径,该捆线上前导端系由该固定机构所固定,该捆线之终止端系由该捆线固持机构固持在该槽道内,依此,在该捆线与该扫帚毂之间的该刚毛均被固定至该毂。图式简单说明:第一图显示本发明之一扫帚毂之立体图,并以虚线显示一手柄及刚毛;第二图显示自顶部观看之扫帚毂之局部立体图;第三图显示自底部观看之扫帚毂之局部立体图;第四图显示本发明之扫帚毂之侧面正视图;第五图显示沿着第四图之线5-5之局部横剖面图;第六图显示沿着第四图之线6-6之局部横剖面图;第七图显示本发明之扫帚毂之前方正视图;及第八图显示沿着第七图之线8-8之侧面横剖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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