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动物拖车
摘要 本创作系提供一种动物拖车,特别是指一种针对外观造型首先创作设计者。首先,请参阅所有附图所示,本创作主要系以圆润的线条及曲面左、右对称地勾勒出小狗造型的动物拖车之整体外观造型,使呈现出相当立体的外观;请参阅第四及六图所示,本创作系以前端较窄、后端较宽的弧曲线条,由前端向后端倾斜而上地勾勒出小狗的身体,如第一图所示,于小狗身体之后端顶面斜向饰有一个端部为圆球状的尾巴,及于小狗身体之前端连接有一拉绳,以利于拖拉行走;如第一及五图所示,小狗身体前端顶面之头部系具有曲面所勾勒成之后端,并由后端向前端顶面弧曲状的渐收而于鼻子处收起,头部之两侧后端分别纵向浮凸地饰有一个可旋转的耳朵,该等耳朵系以弧曲突出之一侧边及略为弧凹而入之另一侧边巧妙的连结而成,并于身体及头部二者间环设有一细窄之圆形颈圈;请参阅第四、五图所示,在身体两侧面下端部之前、后系左、右对称地饰有一个圆形的小滚轮及一个圆形的大滚轮,若由第七图视之,则为略呈半圆形的滚轮;第八图所示系为使小狗身体前端之拉绳呈放松状态之立体图;整体观之,本创作各部的设计彼此相互辉映且相映成趣,使其呈现出相当可爱的外观造型。综观上述,本创作整体以简单大方、活泼生动的造型为设计方向,以圆润且流畅的线条、左右对称的设计以及各部适当比例的配置勾勒出整体的外观造型,进行巧妙的安排,显现创作人之匠心独运,无论从任何角度观之,皆予人耳目一新的感受,实为一精巧的创作。
申请公布号 TW395916 申请公布日期 2000.06.21
申请号 TW088301695 申请日期 1999.03.18
申请人 乐雅有限公司 发明人 木野森弥
分类号 主分类号
代理机构 代理人 恽轶群 台北巿南京东路三段二四八号七楼;陈文郎 台北巿南京东路三段二四八号七楼
主权项 一种如附图所示『动物拖车』之形状。 图面说明: 第一图所示系本创作之立体图(一)。 第二图所示系本创作之前视图。 第三图所示系本创作之后视图。 第四图所示系本创作之左侧视图。 第五图所示系本创作之右侧视图。 第六图所示系本创作之俯视图。 第七图所示系本创作之仰视图。 第八图所示系本创作之立体图(二)。
地址 台北巿龙江路三二九号八楼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