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录像机报警器
摘要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用于监测录像机工作状态的报警器,它是由并联在受控录像机提供的电源电压和公共地线之间的两个继电器,与其中一个继电器串联的并由录像机提供的录像状态电压控制的三极管放大器所组成的控制部分与独立的直流电源相连接互相并联的两个继电器接点,由这两个继电器接点所控制的发光二极管和音响所组成执行部分所组成,解决了目前使用录像机连续制作录像资料时存在的漏录、停录等问题,确保录像工作的连续性。
申请公布号 CN2377785Y 申请公布日期 2000.05.10
申请号 CN99224005.0 申请日期 1999.06.01
申请人 金宝宏 发明人 金宝宏
分类号 H04N17/06 主分类号 H04N17/06
代理机构 鞍山钢铁集团公司专利事务所 代理人 崔东卫
主权项 1、一种用于监测录像机工作状态的录像机报警器,主要由控制和执行两部分组成,其特征在于:控制部分是由若干台受控录像机分别提供的受控电源电压、录像状态电压、公共地线,并联在每台受控录像机提供的电源电压和公共地线之间的两个继电器,以及与其中一个继电器串联的并由对应录像机提供的录像状态电压控制的三极管放大器所组成;执行部分是由一个独立的直流电源,与独立的直流电源相连接的并由每台受控录像机的控制部分所提供的互相并联的两个继电器接点,以及由这两个并联的继电器接点所控制的发光二极管和音响所组成,在互相并联的两个继电器接点中,受录像状态电压控制的继电器的接点为常开接点,另一个直接受录像机电源电压控制的继电器的接点为常闭接点。
地址 114003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胜利路二段27栋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