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手电筒式机动车应急灯 | ||
摘要 | 一种用于机动车,尤其是轿车、轻型机动车的手电筒式机动车应急灯,在现有手电筒的基础上,将灯座固定在与底座连接固定的金属软管上,底座活动固定在筒身里面。底盖上固定有磁铁。导线一端连接灯座,另一端与点烟器式接电源插头连接。利用机动车自身的蓄电池供电,解决机动车驾驶员在夜晚出车中对发现的车辆故障因无外来光源而给及时检修车辆带来的困难。该实用新型结构简单,使用方便,光线明亮,灯光角度和距离可调节。 | ||
申请公布号 | CN2337390Y | 申请公布日期 | 1999.09.08 |
申请号 | CN98226156.X | 申请日期 | 1998.03.09 |
申请人 | 荣发宗 | 发明人 | 荣发宗 |
分类号 | F21L7/00 | 主分类号 | F21L7/00 |
代理机构 | 安徽合肥大夏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季晟 |
主权项 | 1.一种手电筒式机动车应急灯,包括手电筒筒身(2)、灯罩(1)及金属软管(4),灯座(3)、磁铁(7)、导线(9)和点烟器式外接电源插头(8),其特征是:所述的灯座(3)固定在金属软管(4)上,金属软管(4)固定在底座(5)上,底座(5)活动固定在筒身(3)里面;所述的筒身(2)的底表面上固定有磁铁(7);所述的点烟器式外接电源插头(8)为胶木外壳,壳体一端和壳体表面上分别嵌有一金属环片(11、12)壳体内有一空腔(10),空腔(10)内有与金属环片(11、12)相连接的导线(9)。 | ||
地址 | 237151安徽省六安市新安镇洪河村毛桥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