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弹性吸收性结构
摘要 所揭露者为一弹性吸收性结构,其包含可湿性短纤维,以及热塑性弹性纤维。该弹性吸收性结构当与其它具相同吸收性结构但不包含热塑性弹性纤维之吸收性结构相比较时,具有改良的弹性特质。此亦揭示一种包含此弹性吸收性结构之可弃式吸收性产品。
申请公布号 TW358729 申请公布日期 1999.05.21
申请号 TW084113983 申请日期 1995.12.27
申请人 金百利克拉克国际公司 发明人 安东尼.J.威尼斯基
分类号 A61F13/15 主分类号 A61F13/15
代理机构 代理人 黄静嘉 台北巿忠孝东路四段五六三号九楼
主权项 1.一种弹性吸收性结构,包含:a.20到80重量百分比之可湿性短纤维;以及b.约20到80重量分比之热塑性弹性纤维;其中,该重量百分比是以弹性吸收性结构之可湿性短纤维,以及热塑性弹性纤维之总重为基准,其中,该弹性吸收性结构具有下列之特性:i.每克吸收性结构具有至少约5克液体吸收力之比液体饱合吸持能力;ii.乾状态之最大拉伸値大于60%;iii.在100%液体饱合度时,最大拉伸値大于约150%;iv.在乾状态时,拉伸回复値大于约70%;v.在100%液体饱合度时,拉伸回复値大于约75%。2.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的弹性吸收性结构,该弹性吸收性结构包含约25到75重量百分比的可湿性短纤维。3.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的弹性吸收性结构,其中该可湿性短纤维之纤维长度为约0.1到15公分。4.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的弹性吸收性结构,其中该可湿性短纤维可为纤维素纤维,纺织纤维或合成聚合物纤维。5.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的弹性吸收性结构,其中该可湿性短纤维为木浆纤维。6.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的弹性吸收性结构,该弹性吸收性结构具有约25到75重量百分比之热塑性弹性纤维。7.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的弹性吸收性结构,其中该热塑性弹性纤维为一般含团链共聚物之融喷纤维。8.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的弹性吸收性结构,其中该热塑性弹性纤维为具可湿性。9.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的弹性吸收性结构,其中之每克吸收性结构具有至少约7克液体吸收力之比液体饱合吸持能力。10.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的弹性吸收性结构,其中弹性吸收性结构在乾状态之最大拉伸値大于100%。11.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的弹性吸收性结构,其中弹性吸收性结构在100%液体饱合度时,最大拉伸値大于约200%。12.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的弹性吸收性结构,其中弹性吸收性结构在乾状态时,拉伸回复値大于约72%。13.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的弹性吸收性结构,其中弹性吸收性结构在100%液体饱合度时,拉伸回复値大于约80%。14.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的弹性吸收性结构,其更进一步包含一水凝胶形成聚合物材质。15.申请专利范围第14项的弹性吸收性结构,其包含约15到60重量百分比之水凝胶形成聚合物材质,该重量百分比是以弹性吸收性结构中之水凝胶形成聚合物材质,可湿性短纤维,及热塑性弹性纤维之总重为基准。16.申请专利范围第14项的弹性吸收性结构,其中之水凝胶形成聚合物材质为一聚丙烯酸酯材质。17.申请专利范围第14项的弹性吸收性结构,其中该弹性吸收性结构包含一具有热塑性弹性纤维之纤维填料,该纤维填料可限制可湿性短纤维及水凝胶形成聚合物材质。18.一种弹性吸收性结构,包含:a.25到75重量百分比之可湿性木浆纤维;以及b.约25到75重量分比,包含聚烯烃之热塑性弹性纤维;其中,该重量百分比是以弹性吸收性结构之可湿性木浆纤维,包含聚烯烃之热塑性弹性纤维之总重为基准,其中,该弹性吸收性结构具有下列之特性:i.每克吸收性结构具有至少约7克液体吸收力之比液体饱合吸持能力;ii.乾状态之最大拉伸値大于100%;iii.在100%液体饱合度时,最大拉伸値大于约200%;iv.在乾状态时,拉伸回复値大于约75%;以及v.在100%液体饱合度时,拉伸回复値大于约80%。19.一种可弃式吸收性产品,该可弃式吸收性产品包含:一液体可渗透上层,一背层,及一位于上层及背层间之弹性吸收性结构,其中该弹性吸收性结构包含:a.约20到80重量百分比之可湿性短纤维;以及b.约20到80重量百分比的热塑性弹性纤维;其中,该重量百分比是以弹性吸收性结构之可湿性短纤维,以及热塑性弹性纤维之总重为基准,其中,该弹性吸收性结构具有下列之特性:i.每克吸收性结构具有至少约5克液体吸收力之比液体饱合吸持能力;ii.乾状态之最大拉伸値大于60%;iii.在100%液体饱合度时,最大拉伸値大于约150%;iv.在乾状态时,拉伸回复値大于约70%;v.在100%液体饱合度时,拉伸回复値大于约75%。图式简单说明:第一图为本发明可弃式吸收性产品之一实施例的透视图。第二图为测定材质液体饱合吸持力所施用的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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