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一种放电灯其特征为其构成系由:在内部具有电 极之发 光部、及在此一发光部的两端所形成之封止部、 及配置于 此一封止部之内部之略呈柱状之玻璃构件、及配 置于此一 玻璃构件之发光部侧之金属板、及被固定在此一 金属板的 同时,并且延伸至发光部内部后,利用其前端与之 前述电 极相连接之内部导线、及从前述封止部朝外部延 伸之外部 导线、及在一端与前述金属板连接的同时,并且朝 着前述 玻璃构件之外部的长方形方向延伸,而在于另一端 则以配 线方式与前述外部导线相连接之导电箔片、及被 夹持于前 述玻璃构件与前述金属板之间之较之该金属板之 厚度还要 薄之分隔构件所形成。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 放电灯,其中,在于前述封止 部与前述发光部之间的中间部、及此一中间部的 内侧,具 备由前述内部导线所贯穿之保持构件,而在于此一 保持构 件与前述金属板之间,亦配置了较之前述金属板之 厚度还 要薄之第2个隔板构件。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之 放电灯,其中,前述隔板构件 ,及前述第2隔板构件系具备有突起。图式简单说 明:第 一图系本发明之放电灯之整体图。第二图系本发 明之放电 灯之封止部。第三图系使用于本发明之放电灯金 属箔片。 第四图系以往之放电灯之封止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