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于煤层直接生产煤气的矿井与生产方法 | ||
摘要 | 本发明涉及一种于煤层直接生产煤气的矿井与生产方法。气化矿井包括通风系统、井下煤气运输系统和注气系统。“地下气化炉”由煤层内的气化通道构成。生产时,由煤层内的通风巷道向煤气通道方向钻一组注气钻孔,其开口处插入注气管后封孔;通过注气管向气化通道内注入气化物,同时在气化通道内点火生产煤气;相邻的注气钻孔按序接替注气,气化生产持续进行。本发明允许人员在矿井内就近操作气化生产,因此,既可解决“煤的地下气化”所存在的技术、经济、环境问题,又可解决产煤矿井存在的问题。 | ||
申请公布号 | CN1197153A | 申请公布日期 | 1998.10.28 |
申请号 | CN98102197.2 | 申请日期 | 1998.05.29 |
申请人 | 柴兆喜 | 发明人 | 柴兆喜 |
分类号 | E21B43/295 | 主分类号 | E21B43/295 |
代理机构 | 煤炭工业专利事务中心 | 代理人 | 廖立全 |
主权项 | 1、一种于煤层直接生产煤气的矿井,其特征为:(1)矿井有由通风井和通风巷道(1)构成的矿井通风系统,提供人员在井下作业的条件;(2)矿井有由煤气通道(2)构成的井下煤气运输和流至地面的煤气运输系统,以及由注气钻孔(3)和气化通道(6)构成的注气系统;(3)矿井以煤气层内的气化通道(6)构成地下气化炉,直接生产煤气,其一端与注气钻孔(3)相连接,注入气化物,生产的煤气由其另一端排入煤气通道,运至地面;(4)矿井内生产煤气时,人员在其通风系统内操作气化生产过程,进行矿务工程施工作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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