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附有照相机之游乐器用卡匣
摘要 本创作为「附有照相机之游乐器用卡匣」之外形设计,该卡匣大致为顶端嵌设有球形镜头之长方形体而象徵科幻人形;在卡匣上端形成前后外突之弧面为卡匣之胸部及背部,而左右则形成阶梯状为卡匣之肩部;该胸部系呈现向前突倾之狭长形框面:在卡匣前面位于胸部以下为卡匣之腹部,该腹部下端具分割狭长方形面,且在狭长方形面上方具狭长方形凹陷面,同时以平行条框垂直通过该凹陷面;由侧视,显示上述背部由上向内下呈阶状形态;由后视,该阶状形态系形成矩形面中呈现上端具弧形下缘之长矩形部及下端具微弧下缘之较大长矩形部;由侧视,上述球形镜头之后端面及前端面系呈现倾斜切面之特殊形态,且前面具倾斜环沟,在环沟则具圆形镜面;而球形镜面后面形成弧面。由后视,在上述背部下方形成对应其前面狭长方形凹陷面之狭长形框面;在该框面下方则具有大小狭长方形小框面而形成倒三字形态。由俯仰视,该卡匣之胸部及背部均呈现外突弧度。由上述构成本创作整体造形精巧别致而饶富趣味,具新颖独特之视觉效果及创作性。
申请公布号 TW340770 申请公布日期 1998.09.11
申请号 TW087300812 申请日期 1998.02.10
申请人 任天堂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大野隆志;太田雅彦
分类号 主分类号
代理机构 代理人 洪武雄 台北巿城中区武昌街一段六十四号八楼;陈昭诚 台北巿武昌街一段六十四号八楼;陈灿晖 台北巿城中区武昌街一段六十四号八楼
主权项 一种如图所示「附有照相机之游乐器用卡匣」之 形状。图 式简单说明:第一图系本创作之左侧视图。第二图 系本创 作之前视图。第三图系本创作之右侧视图。第四 图系本创 作之后视图。第五图系本创作之俯视图。第六图 系本创作 之仰视图。第七图系本创作之立体图。
地址 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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