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一种用以在身体内腔内引导导管的导线,其特征为其包含加长、柔软的金属线核心,其具有至少一个柔软的较首端部份和一个柔软之较尾端的超弹性合金尾端组件,且其中,较首端组件部分和较尾端组件由中段组件分离及连接,此中段组件的至少一部份之柔软度改变,其柔软度介于较首端部分的柔软度和较尾端的超弹性合金首端组件之柔软度之间。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导线,其中,中段组件包含一个锥形构件,其附加于较尾端组件,有一相关的插入处附加于较首端组件。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导线,其中,较首端组件包含金属管状构件,中段组件包含具有锥形部分的构件,其附加于较尾端组件,有一相关的插入处附加于较首端组件。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之导线,其中,较首端组件另包含至少一个金属插入物位于金属管构件内。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导线,其中,较首端组件另包含一金属管构件和至少一个金属插入物位于金属管构件内。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导线,其中,较首端组件另包含一金属管构件和至少一些聚合材料位于金属管构件内。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导线,其中,中段组件有一轴由较首端组件延伸至较尾端组件,该中段组件包含该较首端组件和该较尾端组件二者之附加物,与轴成斜角连接。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项之导线,其中,中段组件另包含一个管构件顺着较首端组件和该较尾端组件延伸。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导线,其中,超弹性合金包含镍和钛。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导线,其中,较首端组件是金属管构件。1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0项之导线,其中,金属管构件包含不锈钢。1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导线,其中,较首端组件是聚合型管构件。1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2项之导线,其中,聚合型管较首端组件包含聚醯亚胺。1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导线,其中,首端组件包含超弹性合金带编织物构件。1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导线,其中,尾端组件的至少一部分被螺旋形缠绕带或线圈所覆盖。1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5项之导线,其中,螺旋形缠绕带或线圈包含选自超弹性合金和不透光合金的金属材料。1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5项之导线,其中,螺旋形缠绕带或线圈包含铂。1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6项之导线,其中,螺旋形缠绕带或线圈包含钛和镍。1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导线,其中,另包含位于较尾端组件或较首端组件之至少一部分外部的束缚层。2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9项之导线,其中,束缚层包含NYLON、聚乙烯、聚苯乙烯、聚胺基甲酸乙酯和聚对酸乙烯酯中之至少一者。2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9项之导线,其中,束缚层包含聚对酸乙烯酯或聚胺基甲酸乙酯。2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1项之导线,其中,束缚层是聚胺基甲酸乙酯,其末端处的硬度不同。2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9项之导线,其中,聚合物束缚层的至少一部分覆有润滑用聚合材料。2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3项之导线,其中,润滑用聚合材料包含至少一种亲水性聚合物。2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9项之导线,其中,束缚层另包含不透光材料,选自硫酸钡、三氧化二铋、碳酸铋、钨和钽。2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导线,其中,另包含导管护套。27.一种用以在身体内腔内引导导管的导线,其特征为其包含加长、柔软的金属线核心,其具有至少一个较尾端的超弹性合金尾端组件和一个金属、管状的较首端组件,且其中,至少较首端组件的尾端组件包含一个较尾端的超弹性合金尾端组件附加物位于管状的较首端组件内。2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7项之导线,其中,较首端组件打造成较尾端超弹性合金尾端组件的附加物。2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7项之导线,其中,藉由至少将较首端组件的尾端部分拉经铸模而使较首端组件与较尾端的超弹性合金尾端组件附加物连接。3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7项之导线,其中,较首端组件另包含一金属管构件,至少一个有金属插入物位于金属管构件内。3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7项之导线,其中,较首端组件另包含一金属管构件,至少一个有一些聚合材料位于金属管构件内。图式简单说明:第一图是本发明之导线的侧视图(未依照比例)。第二图是根据本发明制得的复合导线之第一个变化的部分截段侧视图,其尾端部份制自高弹性合金。第三图是根据本发明制得的复合导线之第二个变化的部分截段侧视图,其尾端部份制自高弹性合金。第四图A是根据本发明制得的复合导线之第三个变化的部分截段侧视图,其具有高度弹性合金。第四图B是第四图A之导线的截面图。第五图A是根据本发明制得的复合导线之第四个变化的部分截段侧视图,其尾端部份制自高弹性合金。第五图B是第五图A之导线的截面图。第六图是根据本发明制得的复合导线之第五个变化的部分截段侧视图,其尾端部份制自高弹性合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