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一种具有收合功效之健身器(一),其系包括有举重架组、椅架、脚架及支 杆组等所组成,其特征在于:该举重架组系由举重架、脚座、第一接杆及第二接杆所组成,其中该举重架下方枢设有脚座,并于举重架间及脚座间之适当位置上分别枢设有第一接杆及第二接杆,以供椅架之套接部及支 杆组之套接部能分别套置于第一接杆及第二接杆上,并于其上滑动或转动之;另外,该椅架及支 杆组分别枢设于举重架组之第一接杆及第二接杆上,且均能分别以第一接杆及第二接杆为其轴心旋转者;如此,其不但能使椅架、支 杆组及举重架组间形成一『三连杆机构』来使其旋转收合后之体积缩小,同时,亦能达到不占空间及增加空间之有效利用性为其目的。2.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具有收合功效之健身器(一),其中该支 杆组系包括有支 管及伸缩管所组成,其中该伸缩管系位于支 管内滑动者,并可利用插杆的作用来控制伸缩管定位于支 管内的位置者。3.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具有收合功效之健身器(一),其中该支 杆组之支 管及伸缩管的一端系分别枢设于举重架组之第一接杆及椅架下方之凸部上者。4.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具有收合功效之健身器(一),其中该支 杆组系为一具有延伸作用者。5.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具有收合功效之健身器(一),其中该支 杆组亦可为油压缸者。6.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具有收合功效之健身器(一),其中该支 杆组可由单一支 杆所取代之,且该支杆的一端套置于第二接杆上,而其另一端则枢设于脚架或椅架上。7.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具有收合功效之健身器(一),其中第一接杆与第二接杆系不可位于相同之垂直面或水平面上。8.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具有收合功效之健身器(一),其中该椅架一端下方之适当位置上枢设有一脚架,并可使该脚架以此位置为轴心转动者。图示简单说明:第一图系为本创作之具有收合功效之健身器(一)立体组合示意图;第二图系为本创作之具有收合功效之健身器(一)之摆置时之局部剖面组合示意图;第三图系为本创作之具有收合功效之健身器(一)之收合后之局部剖面组合示意图;第四图系为本创作之具有收合功效之健身器(一)之另一实施例之摆置时之平面组合示意图;以及第五图系为本创作之具有收合功效之健身器(一)之另一实施例之收合时之平面组合示意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