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自行车用变速操作装置(二)
摘要 本发明有关于为介着变速钢索操作之变速装置,具备有一卷取体,系为卷取上述变速钢索而以轴芯为中心旋转可能,及第1操作体系令上述卷取体旋转于单一方向之摆动旋转移位方式以及第2操作体系使上述卷取体旋转于另一方向,而构成之自行车用变速操作装置。具备有与上述第1操作体(20)一体旋转,同时对于卷取体(50)之轴芯方向,在第1位置与第2位置之间移位可能之离合器构件(30),在上述第2位置而离合器构件将与上述卷取体(50)系合而将第1操作体(20)之旋转移位传达于卷取体(50)。又具备藉第2操作体(80),而于轴芯方向,第1位置与第2位置之间可以移位之惰轮(60),在第2位置而对于该惰轮(60)赋予轴芯为中心之旋转移位使卷取体(50)旋转。本发明之目的系提供一种不需要备有突出于卷取体之径方向方式之摆动式棘轮式构件之用于实施卷取体之单一方向之旋转之摆动操作式之第1操作机构,及不需备有从卷取体之径方向包围棘轮体构件实施卷取体之另一方向之旋转之滑动操作式之第2操作机构之自行车用操作装置。
申请公布号 TW319749 申请公布日期 1997.11.11
申请号 TW085110760 申请日期 1996.09.03
申请人 岛野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山根卓朗
分类号 B62M25/00 主分类号 B62M25/00
代理机构 代理人 林志刚 台北巿南京东路二段一二五号七楼;林敏生 台北巿南京东路二段一二五号七楼伟成第一大楼
主权项 1.一种自行车用变速操作装置,主要系为了介着变速钢索操作变速装置,具备有,一卷取体,该卷取体系为卷取上述变速钢索之用,以轴芯为中心旋转可能,及一第1操作体,该第1操作体乃令上述卷取体旋转于单一方向之摆动旋转移位方式,以及第2操作体,该第2操作体乃使上述卷取体旋转于另一方向,而构成之自行车用变速操作装置,其特征为,上述第1操作机构乃具备,一第1操作体,该第1操作体乃以上述轴芯为中心,而以操作起端与操作终端之间而旋转可能,及一离合器构件,该离合器构件系与上述第1操作体一体旋转,同时,在第1位置与第2位置之间可移位于上述轴芯方向可能,而在上述第2位置,离合器构件将与上述卷取体系合,由上述第1操作体之使上述离合器构件旋转移位,使上述离合器构件移位于上述第2位置,由于上述卷取体之朝单一方向之旋转,将上述操作体之旋转移位传达于上述卷取体,且上述第2操作机构乃具备,第2操作体,该第2操作体乃,在于操作起端与操作终端之间可直线移动于上述轴芯方向可能,及一惰轮,该惰轮乃得与上述卷取体成一体旋转,同时,于第1位置与第2位置之间可以移位于上述轴芯方向,而对于在上述第2位置之上述惰轮赋予上述以轴芯为中心之旋转移位而可使上述卷取体旋转于上述另一方向者。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自行车用变速操作装置,上述离合器构件及上述惰轮乃被形成为环状,同时以上述轴芯同芯地被配置于较上述卷取体之径方向内侧。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所述之自行车用变速操作装置,为了使之由上述第1操作体之上述离合器构件之旋转移位而使上述离合器构件与上述卷取体系合起见,具备有,由形成于固定于上述轴芯之导引构件上之凸轮面,以及形成于上述离合器构件上之凸轮从动件面所构成之凸轮机构者。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所述之自行车用变速操作装置,在上述第2操作体与上述惰轮之间,具备有用于限制上述第2位置之上述惰轮之移位之倾斜导引机构者。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项所述之自行车用变速操作装置,为了限制在上述第1位置之上述惰轮之轴芯为中心之旋转,于上述惰轮与上述固定于上述基座构件之间,设置有保持系合机构者。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所述之自行车用变速操作装置,上述导引构件及上述第1操作体系被形成为环状,同时对于上述轴芯配置成同心状,在上述导引构件与上述第1操作体与卷取体所形成之环状空间内配置了上述离合器构件者。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所述之自行车用变速操作装置,上述基座构件系被形成为环状,同时对于上述轴芯配置成同心状,在由上述基座构件与上述卷取体所形成之环状空间内配置有上述惰轮者。图示简单说明:第一图表示本发明之变速操作装置之实施形态之部份断面侧面图。第二图表示第一图变速操作装置之平面图。第三图表示第一图变速操作装置之主要构成要素之分解说明图。第四图表示第三图之箭视IV所视之平面图。第五图表示第三图之箭示V所视之平面图。第六图表示第三图之箭示VI所视之平面图。第七图表示第三图之箭示VII所视之平面图。第八图表示第三图之箭示VIII所视之平面图。第九图表示第三图之箭示IX所视之平面图。第十图,表示藉第一图之变速操作装置之卷取动作之展开模式图。第十一图,表示藉第一图之变速操作装置之卷回动作之展开模式图。第十二图,表示藉第一图之变速操作装置之主要部扩大部份断面侧面图。第十三图,表示藉图一之变速操作装置之主要部扩大部份断面侧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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