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用于按需提供的程序的版权保护的管理方法和装置 |
摘要 |
本发明公开按需提供的程序的版权保护管理方法和装置,包括作为程序销售方的基站(50)、包含在作为程序购买方的个人计算机(1)中的版权管理系统(10)、用于相互联接基站(50)与版权管理系统(10)的电话通信网络或Internet。从版权管理系统(10)给出一条程序购买请求命令,然后由基站(50)请求用户识别号。判断根据程序购买请求命令输入的用户识别号是否相应于要由基站(50)管理的版权管理系统(10)。如果是相应的用户识别号,那么提供请求的程序以及程序使用限制内容,来控制程序在程序使用限制内容的范围内执行,并且保护经由通信网络提供的程序的版权。 |
申请公布号 |
CN1157043A |
申请公布日期 |
1997.08.13 |
申请号 |
CN96190681.2 |
申请日期 |
1996.05.02 |
申请人 |
金永镇 |
发明人 |
金永镇 |
分类号 |
G06F1/00;G06F9/06;G06F9/445 |
主分类号 |
G06F1/00 |
代理机构 |
柳沈知识产权律师事务所 |
代理人 |
马莹 |
主权项 |
1、对采用计算机通信网络订货和供货的按需提供的程序进行版权保护的管理装置,所述版权管理装置包括:一个程序发源基站(50),用于发送相应于所收到的程序购买请求命令的程序以及该程序的详细使用限制内容;一个版权管理系统(10),用于发送所需要的程序购买请求命令,并且通过存储从基站(50)接收的程序和程序使用限制内容,对程序服务在使用限制内容的范畴内完成进行管理;一个通信网络(PSTN或Internet),用于在所述基站(50)和所述版权管理系统(10)之间进行可交换的切换。 |
地址 |
韩国汉城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