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影像显示装置
摘要 一种特别为了显示电视画面,可戴在头上的影像显示装置,包括一个电视萤幕或一影像架,与把光线从发幕或影像传导入眼里的光学元件。此项发明的精华在于该装置含有光学元件,可将光线从萤幕或影像区分为不同的光束,并引导该光束到使用者的眼里。光学元件反射该光束到瞳孔里,而对光元件则安置在反射的光学元件与瞳孔之间,或介于上述分光元件与上述反光元件之间。
申请公布号 TW307087 申请公布日期 1997.06.01
申请号 TW083109409 申请日期 1994.10.12
申请人 那基卡尔那依.安达瑞;荷拉哥夫兹基.拉兹娄;给兹.拉兹娄 发明人 那基卡尔那依.安达瑞;荷拉哥夫兹基.拉兹娄;给兹.拉兹娄
分类号 H04N5/00 主分类号 H04N5/00
代理机构 代理人 黄斐文 台北巿金华街四十七号十二楼
主权项 1.头戴式之影像显示装置,特别提供为显现电视画面,有一萤幕(4)或影像架在人载着该装置时,于头剖理论假想中线平面(X)且垂直于该中线平面,而安置在鼻梁前或前额的中央部份,该装置拥有:光束区分元件(8,9)其有相对于使用者头部(1)的上述中线平面(X)而左右对称的反射面,而将上述光束分为分光径(f1,f2)直接对着使用者的眼睛;光学元件(12,13)反射上述分光径(f1,f2)进入使用者的瞳孔(14,15);以及对焦元件(16,17);特征在于:一第一光束反射光学元件(10)将发源于萤幕(4)或影像器的光束,依使用者的头部向上或向下直射:以及一第二光束反射光学元件(11)将发自上述第一光束反射光学元件(10)的光束,直射至上述光束区分元件(8,9);以及上述对焦元件(16,17)设置于上述光束区分元件(8,9)与上述光学元件(12,13)间,反射该分光径(f1,f2)进入瞳孔(14,15)。2.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影像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上述第一光束反射光学元件(10)包含一第一共同镜;又上述第二光束光学元件(11)包含一第二共同镜。3.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影像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光学元件将光束分成为两个分光束,且直接导此二分光束至眼中,上述光学元件包含两个区分镜8,9两镜并排形成一开口对着脸部呈9035之角()。4.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所述之影像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区分镜(8,9)具有一如卧长同方形或卧不等边四边形的形状,且上述区分镜之尖端皆在头(1)的假想中线平面(X)内。5.依据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所述之影像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共同镜(10,11)有一如卧长方形或不等边四边形的形状,上述共同镜皆与头(1)之中线部份(X)垂直,且彼此间形成一9035的角(),与对萤幕或影像器平面形成最好大小相同之夹角()。6.依据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至5项其中任一项所述之影像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反射光束到瞳孔(14,15)的光学元件含有最好是不等边四边形状的分离镜(12,13;29,30),上述二分离镜最好互相构成一90的角(),且每一上述分离镜与其相关之瞳孔(14,15)距离3至4公分。7.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至5项其中任一项所述之影像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对光聚焦元件是透镜(16,17)。8.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至5项其中任一项所述之影像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影像器或萤幕是安置于最好是区分镜(8,9)的光学元件之上面或下方,把光束区分为部份光束。9.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至5项其中任一项所述之影像显示装置,其特征为最好是透照强光的光源,以及在萤幕后的抛物镜(6),皆装置于内罩里(7)的萤幕(4)或影像之前。10.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影像显示装置,其特征为反光元件,除了该反光元件反射光束到瞳孔(14,15)之外,上述对聚焦元件与萤幕(4)或影像器一样,与光源(5)和抛物镜(6)尽可能地包含在一内罩(7)中,且连内罩全部置于于一共用之外罩(18)里,上述外罩(18)有一或数个开口或是传光面;且上述外罩(18)是附着于最好是眼镜架的框架(2)上,并固定在头(1)如耳朶(24)之上。11.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0项所述之影像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为有一固定元件(19),例如螺丝、钩子、夹子等,是供以折开之形式将上述外罩(18)结合于框架。12.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0项所述之影像显示装置,其特征为一角架(20,21)从两侧伸出向着眼睛,其最好用透明料板作成,共同固定于或尽可能与上述外罩(18)一体成型;且最好是分离镜(12,13)的光学元件,反射部份光束到瞳孔(14,15),它与上述角架相连伸长到眼睛周围。13.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2项所述之影像显示装置,其特征是其中最好是上述离架(12,13)的光学元件,藉由滑片(22,23)与上述角架(20,21)相连。14.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影像显示装置,其特征是液晶显示快门(27,28)皆装在介于上述萤幕(4)或影像器与瞳孔(14,15)之间的分光束之轨道里。15.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4项所述之影像显示装置,其特征是其中液晶显示快门(27,28)皆直接放置在将光束分成光束的分光元件之前,且最好 是在上述区分镜(8,9)的会合边缘前方,垂直于头(1)的中线平面(X)。16.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4或15项其中任一项所述之影像显示装置,其特征是液晶显示快门(27,28)属于左侧与右侧分光束,有液晶在其中的共同玻璃板,然而该液晶显示快门(27,28)皆以同一方式,与单一电流控制装置相连。17.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或5项其中任一项所述之影像显示装置,其特征是具有一制动元件与萤幕(4)或影像器相连,也可藉由通过供应之电压及/或录影讯号及/或操控讯息之电缆(26),与光源(5)相连。18.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0至15项其中任一项所述之影像显示装置,其特征是具有一制动元件与萤幕(4)或影像器相连。19.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影像显示装置,其特征是具有一耳机/扩音机,与上述装置之电子系统相连。20.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影像显示装置,其特征为最好是分离镜(31,29;32,30)的两光学元件,皆放置在各分光束之通道里,反射分束进 进瞳孔(14,15)。21.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9至20项其中任一项所述之影像显示装置,其特征为外罩(18)是固定于最好是眼镜架的框架,或与上述框架一体成型。22.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2至15项其中任一项所述之影像显示装置,其特征为角架(20,21)有一间断线部份可以延伸到耳(24)后面,且外罩(18)上有一鼻架。23.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9至20项其中任一项所述之影像显示装置,其特征为角架(20,21)有一间断线部份可以延伸到耳(24)后面,且外罩(18)上有一鼻架。24.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0项所述之影像显示装置,其特征为一深色透明或不透明之附加罩子,是设置于最好是眼镜架的框架(2)上,上述附加罩子有一空间露出于上述外罩(18)与角架(20,21)。25.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24项所述之影像显示装置,其特征为其中附加罩子是结合于上述框架(2)上,或藉由铰链与外罩(18)相连。26.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0至15项其中任一项所述之影像显示装置,其特征为其中镜框里之透镜(33,34)是以深色的玻璃或塑胶作成。27.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9至20项其中任一项所述之影像显示装置,其特征为其中镜框里之透镜(33,34)是以深色的玻璃或塑胶作成。28.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24至25项其中任一项所述之影像显示装置,其特征为其中镜框里之透镜(33,34)是以深色的玻璃或塑胶作成。29.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0至15项其中任一项所述之影像显示装置,其特征为关于供戴眼镜之眼镜片(33,34),介于瞳孔(14,15)与反射分光束进入瞳孔之光学元件间之部份,是以清晰如水之材料制成或切制;而该眼镜片之其他部份,在曝于光线下时则用深色材料制成。30.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9至20项其中任一项所述之影像显示装置,其特征为关于供戴眼镜之眼镜片(33,34)介于瞳孔,(14,15)与反射分光束进入瞳孔之光学元件间之部份,是以清晰如水之材料制成或切制;而该眼镜片之其他部份,在曝于光线下时则用深色材料制成。31.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24至25项其中任一项所述之影像显示装置,其特征为关于供戴眼镜之眼镜片(33,34),介于瞳孔(14,15)与反射分光束进入瞳孔之光学元件间之部份,是以清晰如水之材料制成或切制;而该眼镜片之其他部份,在曝于光线下时则用深色材料制成。32.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至5项其中任一项所述之影像显示装置,其特征为是反射用之光学元件对光聚焦元件,皆是安排很对称地与使用者的头(1)之假想中线部份相垂直。33.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0至15项其中任一项所述之影像显示装置,其特征为是反射用之光学元件对光聚焦元件,皆是安排很对称地与使用者的(1)之假想中线部份相垂直。34.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9至20项其中任一项所述之影像显示装置,其特征为是反射用之光学元件对光聚焦元件,皆是安排很对称地与使用者的(1)之假想中线部份相垂直。35.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24至25项其中任一项所述之影像显示装置,其特征是反射用之光学元件与对光聚焦元件,皆是安排很对称地与使用者的(1)之假想中线部份相垂直。图示简单说明:图一a是依本发明装置的较佳实施例之正面图,该装置是戴于使用者的头部。图一b是图一a之装置,设有使用者头形的俯视图。图一c是图一a装置之侧面图,显示了头形。图一d是一透视图,显示以较大比例依图一a-一c装置中的光学元件之特殊安排。图二a是依本发明装置之另一实施例的正面图,显示出头部画面。图二b是图二a装置之俯视图,未显出头形。图二c是图二a与图二b装置之侧面图,现出头部画面。图三c是图二a与图二b装置侧面图,现出头部画面。图三a是依本发明装置之再一实施例之正面图,现出头部画面。图三b为图三a装置之侧面图,现出头部画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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