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 一种网球拍包括:一个拍框具有一个伸长之下部拍柄部份,一个上部拍头部份及经由该拍头部份予以支持之一个概略平面之拍线座,该拍柄具有一个下部手柄部份它终止在一个柄尾终端中及经由一对的分叉之臂所形成之一个概略Y字形上部拍颈部份,该拍头具有与各臂相合并之一个概略U字形上部部份且它自各臂向上弯曲及与各臂相合并之一个轭部份且它向下弯曲在各臂之间,该拍框具有一条纵向中心线它沿着手柄部份而延伸并平分轭部份和拍头的上部部份,该拍头具有一个把头于该处中心线平分拍头的上部部份及一个底部于该处中心线平分该轭,该拍头的上部部份具有一个概略卵形横截面其长度是概略垂直于拍线座的平面而延伸及其宽度是概略平行于拍线座的平面而延伸,该拍头的上部部份横截面之长度和宽度系在接邻轭与各臂间之合并处为最大并向着拍框之头部而减小,最大宽度的尺寸系至少大约0.620英寸。2.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网球拍,其中最大长度的尺寸是至少大约0.640英寸。3.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网球拍,其中各臂具有一个概略卵形横截面其长度是概略垂直于拍线座的平面而延伸及其宽度是概略平行于拍线座的平面而延伸,各臂的横截面之长度和宽度系在接邻轭与各臂间之合并处为最大并向着手柄部份而减小。4.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网球拍,其中拍线座的最大拍线宽度是至少大约10.68英寸。5.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项之网球拍,其中球拍的收紧之重量是小于10盎斯。6.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网球拍,其中拍线座的最大拍线宽度对最大拍线长度的比率是大约0.755至0.781。7.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网球拍,其中球拍的收紧之重量是小于10盎斯。8.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网球拍,其中拍头上部部份的横截面之最大宽度对最大长度的比率是至少大约0.5。9.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8项之网球拍,其中拍线座的最大拍线宽度对最大拍线长度的比率是大约0.755至0.781。10.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8项之网球拍,其中拍头的上部部份包括一对的平行平面侧部份此等侧部份概略系平行于接邻轭与各臂间以并合处之拍线座而延伸。11.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0项之网球拍,其中该等平行平面侧部份具有至少大约0.080英寸的尺寸。12.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网球拍,其中该拍头上部部份的横截面之最大宽度对最大长度的比率是至少大约0.540。13.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1项之网球拍,其中拍线座的最大拍线宽度对最大拍线长度的比率是大约0.755至0.781。14.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2项之网球拍,其中拍头的上部部份包括一对的平行平面侧部份此等侧部份概略系平行于接邻轭与各臂间之并合处之拍线座而延伸。15.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网球拍,其中环绕纵向中心线之球拍的极向惯性矩是至少1000(盎斯/平方英寸)。16. 一种网球拍包括:一个拍框具有一个伸长之下部拍柄部份,一个上部拍头部份及经由该拍头部份予以支持之一个概略平面之拍线座,该拍柄具有一个下部手柄部份它终止在一个柄尾终端中及经由一对的分叉之臂所形成之一个概略Y字形上部拍颈部份,该拍头具有与各臂相合并之一个概略U字形上部部部份且它自各臂向上弯曲及与各臂相合并之一个轭部份且它向下弯曲在各臂之间,该拍框具有一条纵向中心线它沿着手柄部份而延伸并平分轭部份和拍头的上部部份,该拍头具有一个把头于该处中心线平分拍头的上部部份及一个底部于该处中心线平分该轭,该拍头的上部部份具有一个概略卵形横截面其长度是概略垂直于拍线座的平面而延伸及其宽度是概略平行于拍线座的平面而延伸,该拍头的上部部份横截面之宽度系在接邻轭与各臂间之合并处为最大并向着拍框的头部而减小,接邻并合处之拍头上部部份的横截面之最大宽度对长度的比率系至少大约0.5。17.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6项之网球拍,其中环绕纵向中心线之球拍的极向惯性矩是至少100盎斯/平方英寸。18.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6项之网球拍,其中最大宽度对最大长度的比率是至少大约0.540。19.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6项之网球拍,其中拍线座的最大拍线宽度是至少大约10.68英寸。20.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9项之网球拍,其中球拍的收紧之重量是小于10盎斯。21.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6项之网球拍,其中拍线座的最大拍线宽度对最大拍线长度的比率是大约0.755至0.781。22.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6项之网球拍,其中球拍的收紧之重量是小于10盎斯。23.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6项之网球拍,其中接邻并合处之拍头上部部份的横截面之最大宽度对长度的比率是至少大约0.540。24.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3项之网球拍,其中拍线座的最大拍线宽度对最大拍线长度之比率是大约0.755至0.781。图示简单说明:图1是依照本创作所形成之网球拍的前或平面图;图2是球拍的侧视图;图3是球拍拍框的平面图;图4至11是沿着图3中所指示之各截面线所取之球拍拍框的截面图;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