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一种轻质不燃性材料
摘要 本发明是关于一种轻质不燃性材料,包含有:氢氧化铝(Al(OH)<SUB>3</SUB>)20~80重量份数,以20~50重量份数较佳;中空球,例如玻璃中空珠、酚树脂中空珠、天然产中空矿微砂等,5~60重量份数,以10~40重量份数较佳;耐燃增强物,例如玻璃纤维、碳纤维、硼纤维等,3~50重量份数,以5~30重量份数较佳;耐燃的树脂塑合剂,例如酚系树脂、美耐明树脂(三聚氰胺树脂)(MF)、尿素树脂(UF)、不饱和聚酯树脂(UP)、聚脲酯树脂(PU)、环氧树脂(EP)等,12~80重量份数,以15~50重量份数较佳。
申请公布号 CN1105044A 申请公布日期 1995.07.12
申请号 CN94100211.X 申请日期 1994.01.06
申请人 安顺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欧阳钜
分类号 C08K3/20;C08J5/04 主分类号 C08K3/20
代理机构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代理人 魏金玺
主权项 1、一种轻质不燃性材料,包含有:氢氧化铝(Al(OH)3)20~80重量份数,以20~50重量份数较佳;中空球,例如玻璃中空珠、酚树脂中空珠、天然产中空矿微砂等,5~60重量份数,以10~40重量份数较佳;耐燃增强物,例如玻璃纤维、碳纤维、硼纤维等,3~50重量份数,以5~30重量份数较佳;耐燃的树脂塑合剂,例如酚系树脂、美耐明树脂(三聚氰胺树脂)(MF)、尿素树脂(UF)、不饱和聚酯树脂(UP)、聚脲酯树脂(PU)、环氧树脂(EP)等,12~80重量份数,以15~50重量份数较佳。
地址 中国台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