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光活性乳酸衍生物,其由下式代表:其中A为-O-或 -S-;B为选自 含-(CH2)-m及-(CH2)—n-O-族群之-;R1为选自含 1至22个碳原子之烷氧基、芳氧基、羟基及卤素原 子的族群;R2为具 2至8个碳原子的烷基;m为0-4的整数;n为2-5的整数且* 为不 对称中心。 2﹒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光活性乳酸衍 生物,其中R1为选自含甲 氧基、乙氧基、丙氧基、丁氧基、对苯二基、4,4' -联酚基、羟基及插@ 潃鴗l族群之一者。 3﹒光活性乳酸衍生物,其中下式代表:其中A为-O─ 或-S-;B为选自 含-(CH2)-m及-(CH2)—n-O-族群之--;R2为具2 至8个碳原子的烷基;m为0-4的整数;n为2-5的整数,P为 0或 1;q为0或1;D及E相同地或不同地选自包括氢及卤素 原子族群;R 3为含1至22个碳原子之直链烷基且*为不对称中心 。 4﹒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所述之光活性乳酸衍 生物,其中R3为合3至1 2个碳原子之直链烷基。 5﹒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2,3或4项任一项所述之光 活性乳酸衍生物, 其中A为氧原子。 6﹒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2,3或4项所述之光活性乳 酸衍生物,其中B 为-(CH2)—m,且m为零。 7﹒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3或4项任一项所述之光活 性乳酸衍生物,其中D及 E为氢或氟原子。 8﹒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2,3或4项任一项所述之光 活性乳酸衍生物, 其中R2为乙基。 9﹒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2,3或4项任一项所述之光 活性孔酸衍生物, 其中A为气原子,B为—(CH2)—n,m为0;且R2为乙基。 10﹒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光活性乳酸衍 生,其为下式所代表:其 中*R表不对称中心。 11﹒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光活性乳酸衍 生物,其为下式所代表: 其中*代表不对称中心。 12﹒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光活性孔酸衍 生物,其为下式所代表: 其中*代表不对称中心。 13﹒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所述之光活性乳酸衍 生物,其为由下式所代表 :其中R3为含1至22个碳原子之直链烷基且*代表不对 称中心。 14﹒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所述之光活性乳酸衍 生物,其为由下式所代表 :其中R3为含1至22个碳原子之直链烷基,R*代表不对 称中心。 15﹒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所述之光活性乳酸衍 生物,其为由下式所代表 :其中R3为含1至22个碳原子之直链烷基,且*代表不 对称中心。 16﹒液晶组合物,其包括至少一种由下式代表的光 活性乳酸衍生物:其中A 为-O-或-S—;B为选自含-(CH2)-m及-(CH2)—n -O-族群之-一;R1为选自含1至22个碳原子之烷氧基、 芳氧基 的族群;R2为具2至8个碳原子的烷基:m为0-4的整数;n 为2 -5的整数且*为不对称中心。 17﹒液晶组合物,其包括至少一种由下式代表的光 活性液晶:其中A为-O —或-S-;B为选自含-(CH2)-m及-(CH2)—n-O- 族群之-一;R,为具2至8个碳原子的烷基;m为0-4的整 数;n 为2-5的整数;P为0或1;q为0或1;D及E相同或不同地选 自 包括氢及卤素原子族群;R3为含1至22个碳原子之直 链烷基且*为 不对称中心。 18﹒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6项所述之液晶组合物, 其为包括:由式(Ia )代表的光活性乳酸衍生物及选自含层列C相液晶 及光活性层列C相液 晶族群之一的混合物。 19﹒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7项所述之液晶组合物, 其为包括由式(Ib) 代表的光活性液品及选自包含具层列C相液晶及光 活性层列C相液晶族 群之一的混合物。 20﹒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6项所述之液晶组合物, 其可用于一液晶装置, 该液晶装置包括一对基板及置于该等基板间的液 晶组合物。 21﹒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7项所述之液晶组合物, 其可用于一液晶装置, 该液晶装置包括一对基板及置于该等基板间的液 晶组合物。 22﹒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6项所述之液晶组合物, 其可用于一液晶光开关 元件。 23﹒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7项所述之液晶组合物, 其可用于一液晶光开关 元件。 24﹒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6项所述之液晶组合物, 其可用于非线性光学材 料。 25﹒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7项所述之液晶组合物, 其可用于非线性光学材 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