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香烟物品
摘要 一种抽烟物品(2)(30),其包含:可燃热源(4);位于可燃热源(4)下游之气溶胶产生基材(6);以及环绕且与可燃热源(4)后端部分(4b)及相邻的气溶胶产生基材(6)前端部分(6a)接触之导热元件(22)。气溶胶产生基材(6)在超出导热元件(22)范围后向下游延伸至少约3毫米。
申请公布号 TW200934399 申请公布日期 2009.08.16
申请号 TW097130173 申请日期 2008.08.08
申请人 菲利浦莫里斯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萨齐马德;琴杰奎斯帕德;骆朗艾杜华波格;杰奎斯亚曼苏柏
分类号 A24F13/04(2006.01);A24F13/00(2006.01) 主分类号 A24F13/04(2006.01)
代理机构 代理人 何金涂;王彦评
主权项
地址 瑞士